广东深圳,一女子因身体原因上网寻医,结果被医生索要裸照,对方还将其他女性的半身裸照发给了女子,给女子打了个样。女子意识到事情不对,立即终止了与对方的聊天,然后向医院投诉了这名医生。可谁知医院调查后,并未发现院内有这名医生,怀疑是有人冒充的。
据悉,女子因为脊柱方面的问题,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寻医帖子,还把自己X光片分享出来,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分析参考。
帖子发布没多久,女子就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自称是深圳某中医院康复科的陈医生,表示可以帮女子解读片子。
女生看到有医生主动来帮忙,心里还觉得挺幸运,于是就按照对方的提议,添加了对方的私人微信。
刚加上好友那会儿,二人的聊天还是围绕着X光片、体态问题展开。可聊了没多久,那名陈医生就提出奇怪的要求,他称女子提供的照片看不出骨骼情况,要求她拍摄尺度更大的体态照片。
为了让女子明白是什么意思,陈医生直接发了几张其他女性的上半身裸露照片当作参考范例,暗示女子照着这样拍摄后,把照片发过去。
虽然陈医生发送的照片没有露出面部,但这本身就是她人的私密信息,陈医生公然将她人的隐私照发出来,这让女子觉得有点不妥,心里升起强烈警惕。
之后,女子并未答应对陈医生的无理要求,但她保留了与陈医生的聊天记录,随后在平台投诉了对方的账号,还发帖将这个事件曝光了出来。
有人认为女子发这些出来,就是为了博取流量。但女子的目的,只是想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受骗,身体不舒服还是去线下正规医院就诊。
事件发酵之后,有记者来到涉事医院核实情况,却发现该医院并没有这个陈医生。
医院负责人明确表示,科室不会在社交平台线上私下给网友看诊,聊天记录中的这位自称是“陈医生”的男子,并不是该院的在职医生,可能是有人在冒充。
那冒充医生骗取女子拍裸照,这个行为该如何定性?
虽然女子并未按照那个“陈医生”的话照做,但这名男子假冒医生在网上欺骗患者,也应当予以处罚。
首先,这名男子将其他女性的上半身裸照发给了女子,该行为侵犯了其他女性的人格尊严以及隐私。
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这名男子冒充医生,索取她人私密照片,还未经她人同意,将私密照片又展现给其他人,显然构成了侵权。
受害女性们有权要求男子删除这些不当照片、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男子冒充医生在外招摇撞骗,且利用其他女性裸照,要求女子也拍摄同样的照片,这已经涉嫌两项违法行为。
其中一项是招摇撞骗,另一个行为属于隔空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盗用、冒用个人、组织的身份、名义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至于隔空猥亵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她人进行“裸聊”、发送“裸照”等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女子并未理会男子的过分要求,但男子将其他女性的裸照发给女子,具有为了自己的不正当目的,对女子进行性挑逗的行为,符合隔空猥亵的构成条件。
目前,这名男子已经被警方抓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最后,很多普通人为了个免费,就喜欢在网上寻医问诊。小毛小病也许能过关,可一旦涉及到人体内的一些疾病,没有经过科学检查,哪个正规医生敢胡乱下定论?
医学专业知识可不是看几本书就能融会贯通的,还需要结合大量的实践经验,才能勉强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
因此,大家想要寻医问诊,还是建议去正规医院。网上那些所谓的医生,还是少相信一些。
您对网上寻医问诊一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