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退役风波再升级了!现在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刘翔把这11年从上海体育局拿的钱和福利还回去,体育局把这些年从刘翔身上得到的广告分成还给他。
这话听着像气话,但你把两笔账摊开算一算,会发现这可能是眼下最公平的解法。
先算刘翔这边。2015年4月退役到现在,11年,他的人事关系一直挂在上海体育局,名义上是团委副书记。但这个岗位什么性质?上海体育局早年自己解释过,不是公务员,没有行政级别,不坐班,不打卡,自然也不领职务工资。
也就是说,这11年刘翔基本没从体育局拿过什么钱。公开流传的工资单显示,他在役的时候体制内月工资1062块4毛8,加每天70块伙食补助,跟他动辄几千万的代言收入比起来可以忽略不计。退役之后连这份工资都没了,你让他还什么?
再算体育局那边。这笔账就大了。当年田径圈有个 "5122" 分成法则,运动员商业收入里本人拿50%,教练15%,田管中心15%,地方体育局20%。
时任田管中心副主任王大卫2007年公开确认过,刘翔的收入就按这个比例走。
福布斯统计,刘翔2003到2012年商业总收入5.35亿,巅峰的2007年一年广告收入1.6亿,身上背着17个代言。按20%算,上海体育局这些年从刘翔身上分走了大约1.07亿,光2007年一年就拿走 3200万。
1.07亿对130万。这就是现在的局面。
130万是什么?是上海体育局给刘翔的买断费上限。按现行的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买断费由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和成绩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刘翔运动生涯16年,业内算下来大概85万到130万。
作为参照,今年何冰娇退役拿了74.6万,钱天一拿了72.6万。数字本身没问题,制度就是这么定的。但问题是,这个制度只管出账,不管进账。
分钱的时候,20%的比例白纸黑字,一笔一笔分得清清楚楚,动作又快又准,安置的时候,拖了11年才想起来,而且是因为今年事业单位集中清理 "在编不在岗",刘翔的情况正好落在清理范围内,不得不处理。
换句话说,不是主动来给你解决问题,是行政清理指标逼到头上了。
刘翔8月26号连发三条微博,情绪一层比一层重。第一条还装着轻松,"在线等,碰到个难题"。第二条直接挑明,"十年了想起来安置我了,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第三条彻底摊牌,"我一直没有离开,并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没让我走"。
这三句话的核心就一个意思: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你用培养单位的身份分走我一个多亿的时候,依据的是 "你是我们的人"。等到要给我做退役安置了,依据又变成了另一套行政标准,跟之前分钱的逻辑完全脱钩。合着好处你占了,责任你按最低标准来?
上海体育局的回应很官方,说刘翔是 "镌刻上海历史的功勋体育人",将通过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妥善安置。话没毛病,但刘翔要的不是一句漂亮话,他要的是这笔账能算到一起去。
有人说刘翔不缺钱,耐克终身合同每年保底约1400万人民币,犯得着为这点事撕破脸吗?这话就没说到点子上。他确实不缺钱,但他要的是一个公道。这个公道不只是给他自己的,是给所有在体制里挥洒了青春的运动员的。
你看吴柳芳,体操世界杯冠军,18岁颈椎受伤退役,全家住的房子连热水都没有,后来体育局安排工作月薪3500。
你看黄穗,羽毛球世界冠军,在湖南体育局挂名多年不上班,被曝光成了 "吃空饷" 的典型,但仔细想想,编制给了你,没有真正的工作内容,你不去上班又能怎样?这些人没有刘翔的商业价值,她们连在微博上发声的筹码都没有。
举国体制的逻辑是国家培养你,你出成绩后反哺体制。这套逻辑本身不算离谱,但它只强调了运动员对体制的义务,却很少对等讨论体制对运动员的责任。特别是当运动员不能再创造成绩和商业价值的时候,体制愿意付出的成本就变得非常有限。
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已经不再统一制定固定分成比例,改由各单项协会自行制定,这算是进了一步。但退役安置标准跟运动员的历史贡献完全脱钩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现行办法只看运龄和基础成绩,不看你为地方创造了多少商业价值。刘翔这种给体育局分了一个多亿的人,买断费跟普通奥运冠军一个量级,这合理吗?
所以回到开头那个方案,互相还钱,听着荒唐,实际上是把两套割裂的逻辑强行并到一张桌子上。
刘翔还回去的可能没多少,体育局还回去的可是一个多亿。但这恰恰说明问题出在哪一边。
刘翔今年43岁了,他说让他这个年纪去当教练,"会毁了别人的前途"。他自己的前途早就不需要体育局安排了,但那些还在体制里、没有终身代言合同的运动员呢?她们的前途谁来安排?
这件事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不该以刘翔选了哪个选项收场。该收场的是那套用了几十年的、只算进账不算出账的老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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