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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导游还是强盗:云南导游言语恐吓游客购物“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给我干一点”!

这是导游还是强盗:云南导游言语恐吓游客购物“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给我干一点”!

2026年8月,云南丽江,记者以游客身份暗访跟团旅游,大巴车上导游一番“硬核”喊话被全程录下:“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给我干一点,我上面也有老大,不要为难我! ”言语之间,业绩压力被转嫁到游客头上。

据现场视频,导游在大巴车上向游客喊话,明确要求“多多少少都给我干一点”,还称“上面也有老大”,暗示自己也有业绩指标需要完成。

整段话虽未出现“必须买”“不买不行”等强硬字眼,但“干一点”的潜台词再清楚不过:消费,是这趟旅行必须完成的任务。

央视《财经调查》同期曝光,云南昆明、西双版纳等地旅游实际行程中,隐性购物、强制消费、临时加价等问题时有发生。

导游们从“暗示回扣”一路升级到“语言夹枪带棒、侮辱嘲讽”。这不是个别导游的“口无遮拦”,而是低价团模式下催生的系统性乱象。

法律亮剑:“给我干一点”不是“商量”,是“违法”。

(一)言语施压已踩《旅游法》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导游以“上面有老大”为由施压,让游客“多多少少都干一点”,属于典型的变相强迫购物。

未直接说“必须买”不构成免责理由,只要形成了压迫感,就已触碰法律红线。

《导游管理办法》同样明确禁止导游“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

(二)行政处罚:可处1万至5万罚款,情节严重吊销导游证。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

在同期被查处的案件中,已有4家旅行社被拟吊销经营许可证,3名导游被拟吊销导游证。

导游高某因涉嫌欺骗、胁迫消费者消费,不仅被拟吊销导游证,相关违法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刑事追责:如果升级为威胁恐吓,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导游扎史培某因涉嫌胁迫旅游者消费,除拟吊销导游证外,其他违法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另有导游多次以威胁、恐吓方式强迫游客消费,此前已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知悔改,最终被批捕。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因在旅游大巴上推销翡翠时言语过激,被大理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800元。

(四)低价团:逼购行为的“土壤”。

低价团收费无法覆盖成本,地接社只能靠游客购物拿回扣盈利,业内称之为“赌团”。游客成为这条利益链上唯一被反复收割的对象。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令禁止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但在违法成本过低的现实面前,禁令的执行力大打折扣。

低价的坑,最终还是要游客来填。

(五)游客遭遇施压,三步维权:

第一步:取证。 开启手机录音,拍摄现场视频——导游喊话的每一个字、大巴车上每一句施压,都是日后投诉的铁证。

第二步:投诉。 拨打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录音录像提交文旅部门。依据《旅游法》,文旅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步:拒绝妥协。 “多多少少干一点”是变相强迫消费,游客有权说“不”。即便合同中有购物安排条款,导游也无权以施压方式强迫游客消费。

丽江那辆大巴车上,导游一句“多多少少都给我干一点”,把自己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他以为自己只是在“完成任务”,可法律告诉他——“业绩压力”不是向游客伸手的通行证,“上面有老大”更不是违法的免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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