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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央视就把刘翔的广告收入怎么分说得很明白:运动员50%,教练员15%,

2007年,央视就把刘翔的广告收入怎么分说得很明白:运动员50%,教练员15%,培养他的地方体育局20%,中国田协15%。
所以我再回头看刘翔这次那句“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就觉得这句话分量挺重。
因为这次争议真正卡住的地方,不是一个43岁的奥运冠军愿不愿意去当教练,而是一个退役11年的人,为什么到了今天才被要求重新处理身份。
刘翔2015年退役后,长期保留着与上海体育系统的人员关系,但并没有正常坐班。现在上海体育局公开回应,称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等方式妥善处理。刘翔自己则说,体育局给出的选择是买断或者回来当教练。
这里最有意思的时间差出现了。
运动员巅峰期,商业价值巨大,国家培养、教练团队、地方体育系统和运动员本人共同参与利益分配;运动员退役以后,身份又长期悬在那里。如今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这个过去可以长期维持的状态,终于到了必须处理的时候。
所以刘翔真正不舒服的地方,很可能不是“我要不要上班”这么简单。
他那句广告费的质问,其实是在追问另一件事:如果当年各方都有明确的分配规则,那么退役之后的身份、安置和责任,为什么不能同样把规则讲清楚?
我觉得这才是这场争议最值得琢磨的地方。
刘翔有钱没钱,愿不愿意当教练,都只是个人选择。可对于整个竞技体育体系来说,运动员年轻时怎么培养、成名后怎么分配商业收益、退役后怎么完成身份转换,这三笔账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算清楚,拖上十年,最后就很容易变成今天这种各说各话。
一边说“按规定安置”,一边问“当年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没按规矩安置”,两句话放在一起,真正暴露出来的,是退役运动员从“功勋身份”走向普通职业身份的那段过渡期,过去确实存在不少模糊地带。
刘翔这次把它直接摆到了台面上。
而2007年央视留下的那组50%、15%、20%、15%,恰恰说明这笔账当年从来不是没有规则,而是到了退役以后,规则之间怎么衔接,才真正成了难题。

评论列表

人生如初见
人生如初见 2
2026-08-28 12:55
推十年前就退役了,拖到现在才处理,那中途那段时间分了多少广告费
小二
小二 1
2026-08-28 12:35
一直规则就是,服役期间交,退役就不用交了。可是上海舍不得这个钱,刘翔退役了还不放人走,还要继续吃他20%。刘翔之前是吃就吃吧你给我保障好老了之后的事就行,结果现在一年爽吃几千万只用还回去几十万做年薪,都还要被说吃空饷,还要被清退没养老了,那怎么能干?至于去做教练,那不是付费上班吗?还是每年交几百几千万元的付费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