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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级江西省长任上被查!2026年8月27日16时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

正部级江西省长任上被查!2026年8月27日16时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叶建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水利部副部长到主政一方的省长,再到接受审查调查,一次“任上落马”,让“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誓言,变成了一句永远无法兑现的空话。

叶建春,1965年7月出生,福建周宁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拥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早年深耕水利系统,曾任水利部财务司司长、水利部副部长等职。2021年2月调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后任代省长、省长。他还是第二十届中央委员。

2026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叶建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纸通报,让一位省部级高官的仕途戛然而止。

叶建春被查,适用的是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双轨并行”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一)纪律审查:党纪处分的“先手棋”。

叶建春系中共党员,其行为首先接受党的纪律检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纪律审查由中央纪委负责,聚焦的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叶建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严重”二字意味着其行为已触及党纪的高压线。

(二)监察调查:法律追责的“重头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开展调查。

叶建春作为江西省省长,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监察调查由国家监委负责,聚焦的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

“纪律审查”解决的是“违纪”问题,“监察调查”解决的是“违法”乃至“犯罪”问题。 两者同步推进,既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也体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三)从“接受调查”到“移送司法”:一条清晰的法治路径。

省部级高官被查后的法律程序通常遵循以下路径:

第一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查清违纪违法事实。

第二步:党纪政务处分。 调查终结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第三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若涉嫌职务犯罪,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第四步:法院审判。 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

目前叶建春案尚处于第一步——审查调查阶段。后续是否涉及犯罪、罪名如何、量刑几何,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

(四)被查省长的“法律身份”:从“国家工作人员”到“犯罪嫌疑人”。

依据《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叶建春作为省长,属于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若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则涉嫌受贿罪;若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涉嫌滥用职权罪。

一旦查实,将面临刑事追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

正部“任上落马”的警示意义:

第一,权力越大,监督越严。 叶建春的落马再次印证了一个铁律——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出手查办在职省长,彰显了党中央“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

第二,“能吏”不是“免罪牌”。 叶建春是水利专家出身,拥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级高工职称,从水利部副部长到省长,仕途一路顺遂。但专业能力和学术头衔,不能成为违法乱纪的“护身符”。法律面前,没有“特殊人才”,只有“违纪违法者”。

第三,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组合拳”,正在让腐败无处遁形。 从“党纪处分”到“政务处分”,从“纪律审查”到“监察调查”,反腐败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叶建春案的后续走向,将继续验证这套制度的有效性。


2026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一则通报,让江西省省长叶建春的仕途画上了句号。从水利专家到主政一方的省长,再到接受审查调查——一纸通报,让“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誓言,变成了一句永远无法兑现的空话。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大幕已经拉开,无论后续是党纪政务处分还是移送司法,叶建春案都将成为2026年反腐败斗争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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