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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县主簿许君墓志铭(三)
王安石
【原文】君年五十九,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扬子县甘露乡某所之原。夫人李氏。子男瓌,不仕;璋,真州司户参军;琦,太庙斋郎;琳,进士。女子五人,已嫁二人,进士周奉先、泰州泰兴县令陶舜元。【译文】许君死时五十九岁,在仁宗嘉祐某年某月某日葬于真州扬子县甘露乡某地的原上。夫人姓李。长子名瓌,没有做官;次子名璋,任真州司户参军;三子名琦,任太庙斋郎;四子名琳,中了进士。五个女儿,已经出嫁的两个,一个嫁于进士周奉先,一个嫁于泰州泰兴县令陶舜元。
【注释】
不仕:不出来做官。
刘浩存方将起诉韩沛颖继续发酵,继续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