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二娃死刑迟到的正义 “8月24日,陕北“孙小果案”二审宣判,陕西省高院驳回郭二娃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1994年郭二娃持刀抢劫后潜逃,2001年被捕后贿赂民警脱逃,并残忍杀害举报人。此后,其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纸面服刑”多年,如果不是民警,如果法律能公平、公正,也就不会死人,民警和受贿人员只是坐个牢而已,真应该按照“杀人同伙”来惩罚,可法律上民警不属于同伙,只能服刑法。2020年该案启动再审,法院认定其涉抢劫、脱逃、故意杀人、行贿四宗罪,主观恶性极深,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死刑。该案彰显了司法机关有错必纠、严惩犯罪与司法腐败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