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一个律师朋友才知道,
王一博这次起诉,
应该就是他真的生气了,因为他可能最后都得不到什么。
问了做律师的朋友,才明白王一博这次起诉,压根就不是为了那点赔偿金。
很多人以为艺人打官司是搞创收,其实这就是个“赔本买卖”。
公开判例摆在那,名誉权案子赔个两三万是常态,还得扣掉律师费、公证费,甚至还得搭进去不少差旅成本。
王一博以前赢的那些官司,赔偿款全是捐出去的,自己一分不留。
这哪是博弈,这简直就是花钱买清净,还得搭上大半年时间去搞证据链、跑法院。
更让人心累的是,官司赢了,网上的谣言也不一定能断根。
那些碎片化的搬运、二次剪辑,就像割不完的韭菜,判决书能约束被告,却拦不住那些阴暗角落里的二次传播。
“既然不赚钱又很难根除,为什么还要折腾?”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姿态。
在铺天盖地的恶意面前,司法判决是唯一能划清界限的硬手段。
如果不是被逼到墙角,谁愿意把大把精力耗在这些破事上?
换做是你,面对这种甩不掉的脏水,你会选择花钱费力去讨个说法,还是干脆躺平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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