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隐形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各位容易忽视的
1️⃣各类保险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虽然具有人身属性,还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已经退休可以分割退休金,未退休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注意这几种保险区分养老保险,是有一部分个人缴纳,也有一部分企业缴纳,所以在分割时候是否可以分割目前实务上存在不同的判决。3.公积金:可以分割,但是离婚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一般会折算4.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单财产保险:一般无法分割,财产保险整体上是以发生损失、产生某一后果等为前提,目的主要是填补发生的损失,而不是额外的获益,因此也不具有通常所说的现金价值人身保险: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因理赔产生的保险金,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保单: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处于保险有效期的,因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子女,该保险应当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大额保单一般也会综合判断购入时间和投保情况,一般会予以分割。
2️⃣遗产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发生但遗产未实际分割的(一般需要双方父母都去世,或者遗产已经全部分割完毕)否则离婚诉讼中对遗产份额人民法院认为是期待利益在进行处理。这里遗产不仅包括法定继承,还有代位继承,但是这里注意一下如果是遗嘱继承会认为只向一方发生继承,不是父亲共同财产。
3️⃣稿费这里出版刊物看的不是什么时候图书出版,而是以「签订出版合同」的时间判断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我就想到这些,还有没有其他的欢迎各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