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坚持要求英国人“具结”,是出于对他们“契约精神”的认可——
1839年6月虎门销烟后,清廷欲将钦差大臣林则徐调任两江总督,但被林拒绝,他认为虽然销毁了已到的鸦片,但英国人以后还会陆续来。
所以他坚持要求英商出具“甘结”(即保证书),承诺以后不再走私鸦片来华,违者“货尽没官,人即正法”。
他坚持“具结”要求是因为他知道洋人讲求信义和契约精神,正如他早前向洋商发出的缴烟谕帖所说:
“本大臣家居闽海,于外夷一切伎俩,早皆深悉其详……闻该夷平日重一信字,果如本大臣所谕,已来者尽数呈缴,未来者断绝不来,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谕各国夷人呈缴烟土稿》,1839年3月18日)
但是,时任英国代表、驻华商务总监义律和一众英国商人则坚决抵制这一要求。认为“人即正法”——不经审讯即处死——与国际法相悖(见《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硏究所集刊》第69卷)。
再加上走私鸦片的母船(趸船),都是停泊在伶仃洋的外海,根本无须进口。所以义律向林则徐指出,“具结”的死刑威胁无法震慑在外洋卖货的趸船主,应另设他法根除此弊。林则徐的友人魏源认为义律的建议合理,是和平解决双方分歧的契机(见芦笛《百年蠢动——从林则徐到孙中山》)。但林则徐“严驳不许”,僵局至此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