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说几句。
如果法律角度把彩礼锚定到生育义务上,则可能会被说成是买卖,或者说是物化女性。
相当于说是男方给钱,女方生孩子,两性之间变成交易。
这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男女平等理念。
但如果不锚定生育义务,定性成赠与,则男方在给完彩礼后,全靠女性人品和良心来维持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
一旦女方未能经受住人性的考验,拿了彩礼后跑路或者找借口离婚,则让舆论哗然的案件,便出来了。
这种案件多了之后,男性群体或其家庭对于给彩礼的意愿,会越来越低,觉得给彩礼这种行为,属于纯纯的冤大头。
但如果男性集体不给彩礼的话,有些女性可能会产生很多埋怨,尤其是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收入的女性,觉得自己也能挣钱,能养活自己,但跟一个男的结婚后,不但得不到额外价值,还需要自己承受痛苦去生孩子,图啥呢。
这些女性在这种思维决策的影响下,会不自觉地去寻找比自己收入更多的男性,以弥补自己的亏欠感。这导致,顶层收入的男性周围,围绕了很多女性。
但现代社会却又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一个男的,只能有一个女的。哪怕这个男的年入千万,也只能有一个女的。
这导致,顶层收入男性周围,出现严重的女性互相踩踏现象。但是在中下层男性那边,却门可罗雀。且由于一夫一妻制的原因,顶层男性也无法生很多孩子,否则一旦被公之于众,将人设坍塌,被整个社会的口水淹没。
也就是说,有钱人生不了太多孩子,没钱人也生不了孩子。
能拿出一些钱的中产,想通过彩礼去给自己锚定一个后代,结果发现法律对此并不保护。
当下的两性关系,进入到一个多重悖论的阶段。
后世之人看我们这段经历的话,估计会笑掉大牙,如果我们还有后世之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