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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一则劳动判例引发全网热议。一名上班族下午3点申请离职,公司一小时内快速办

山东菏泽一则劳动判例引发全网热议。一名上班族下午3点申请离职,公司一小时内快速办结全部手续。不料他傍晚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交警认定其无责。家属申请工亡认定,被公司以已离职为由驳回。人社局依规认定工伤,公司不服起诉维权。法院最终作出裁定:员工离职当日未到24点,劳动关系依旧有效。网友纷纷点赞,称赞判决守住了打工人的合法权益。

很多职场人都有一个固有认知,只要离职审批通过、工作交接完毕,自己就和公司彻底解绑,不再享受任何职场保障。山东菏泽这起真实判例,直接推翻了企业的通用用工误区,也给所有打工人补上了一堂至关重要的法律课。

事件发生在2025年4月26日,当事人章某当天下午三点主动向任职公司提交离职申请。企业处理流程十分迅速,仅用时一小时,就完成了全部审批手续,各项工作交接也当场办结。在公司看来,从审批通过的那一刻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彻底终结。

没人能预料到意外突如其来。当天傍晚五点半,章某按照日常作息正常下班,骑行电动车返程途中,不幸与货车发生碰撞,当场身亡。交管部门经过细致勘查,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章某在本次事故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好好的上班族,走完离职流程却遭遇横祸,章某家属悲痛不已,在事故发生后按流程向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工亡认定。本是合理合法的维权举动,却遭到了涉事公司的坚决反对。

公司给出的拒绝理由十分笃定,企业内部离职流程已经全部办结,工作交接清晰完整,事发时章某已经不属于在职员工,自然无法享受工伤相关待遇。这种说法看似合乎职场常规,却完全不符合法定用工规则。

人社部门结合案件细节和相关法规,最终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果,认可章某的事故属于工亡范畴。面对结果,公司始终无法认同,执意通过行政诉讼起诉人社局,想要推翻这份工伤认定,彻底免除自身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中,全程依据权威劳动法规作出判定。根据劳动部门明文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统一以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企业内部审批时间不能作为劳动关系终止的依据。章某离职获批时间为当天下午四点,事故发生在傍晚五点半,距离当日二十四时还有很长时间,法律层面的劳动关系依旧有效存续。

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合理路途、合理时间内,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理应认定为工伤。章某全程遵循正常下班路线,无任何违规情形,完全契合工伤认定标准。

一审法院依法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结果。公司依旧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旧维持原判,彻底敲定本次判决结果。两级法院的一致裁定,明确划清了用工责任的法律边界,击碎了企业的片面认知。

这起案例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核心在于戳中了无数打工人的职场痛点。很多企业习惯用内部流程替代法律规定,缩减自身用工责任,却忽略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全方位保护。离职交接完成只是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不能凌驾于法定规则之上。

对普通职场人而言,这也是一场极具价值的普法提醒。无论是否提交离职、是否完成交接,只要未过当日二十四时,依旧属于企业在职员工,依法享有薪资、工伤等全部劳动保障。法律不会忽略劳动者的最后一段通勤路,也绝不允许企业随意缩减法定用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