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院驳回LV全部诉求”直接冲上热搜,吃瓜群众纷纷叫好。事情不复杂:广东汕头有个普通服装个体户黄民耀,注册了一枚四瓣花图形商标。LV一看不乐意了,觉得这图案跟自家老花标太像,扭头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想把人家商标宣告无效。
结果国知局仔细比对后认定:两枚商标线条、细节差别明摆着,普通老百姓逛街买东西,根本不会看岔眼。于是维持个体户商标有效。LV不服气,直接把国知局告上法庭——这已经是他们第6次因为这类花卉纹样打官司了,摆明了想把某种四瓣花图案“圈地”成自家专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下来,LV全部诉求被驳回,判决书说得特别直白:LV老花里的四瓣花卉,原型就是咱中国流传千年的宝相花、柿蒂纹,早在壁画、瓷器、织物上随处可见,是全体国人共有的传统文化符号,不是哪个品牌的私产。当然,LV完整的字母加花卉整套商标,法律照样保护;但想把老祖宗传下来的纹样划成自家后院,门儿都没有。
其实这也不是LV第一次因为“花纹”惹争议了,之前他们起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也闹得全网热议。那会儿很多人就在嘀咕:西方大牌从东方传统纹样里找灵感,用完反手想注册垄断,回头还要告国内小商家,这合理吗?
网友们这次一边倒地拍手: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原创设计,不是保护“谁先抢注谁就赢”的千年老图案。法律既尊重外来品牌的正当权益,但也守住了底线——公共的文化瑰宝,绝不能变成商业巨头的私家武器。
这场判决给行业立了个明明白白的标尺:品牌可以理直气壮保护自己的完整Logo,但别想把古人创造的美丽花纹锁进自家保险柜。传统纹样是所有人的财富,不是大牌用来打官司捞钱的工具。以后怎么平衡商标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值得整个行业好好琢磨琢磨——但至少这回,法院替咱老百姓把话说清楚了。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