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复议‑诉讼全流程确切时效招标投标投诉 串通投标投诉 行政复议答复书
笔者ahwwxbh
说明:质疑、投诉为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自然日 。
一、质疑阶段(财政部94号令)
1. 提出质疑:7个工作日
起算点:知道/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
针对采购文件质疑:获取文件日 或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
2. 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期限:7个工作日
收到质疑函起算,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质疑答复;逾期未答复,视同答复不满意,可进入投诉程序。
二、投诉阶段(财政部94号令)
1. 提起投诉: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关键点:从质疑答复期满次日起算15个工作日,不是收到答复当日起算;无论是否实际收到答复,期满即开始计时 。
前置条件:必须完成质疑,投诉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范围。
2.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30个工作日
收到投诉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处理决定;鉴定、检测、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 。
三、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自然日)
对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决定不服: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自然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
四、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自然日)
1. 可直接起诉:知道行政行为起6个月自然日;
2. 复议后起诉: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复议逾期不作决定,复议期满15日内可起诉 。
实务高频踩坑提示
1. 质疑、投诉算工作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复议、诉讼算自然日历天数,二者不能混淆。
2. 投诉时效是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不是收到答复之后15天,很多企业在这里直接超期失权 。
3. 质疑前置:没有走完合法质疑程序,投诉直接不予受理;投诉事项不能新增质疑阶段没有提过的事项 。
4. 邮寄递交,以签收日作为收到日期,不是寄出日。
参考文献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免责声明
本文为实务科普,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维权以项目实际及司法机关、监管部门口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