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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ahwwxbh整理 2026年财政部异常低价筛查新规全面落地,明确设置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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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财政部异常低价筛查新规全面落地,明确设置触发审查的量化红线:
1.报价低于所有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评价值50%;
2.报价低于所有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报价的次低价的50%;
3.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

以上三种情况,评委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投标采购人可根据项目上调审查阈值,最高不超过65% 。制度初衷是遏制恶性低价内卷,防范低价劣质、履约失信,引导市场走向优质优价。

但在一线评标实操却出现了值得关注的现象。不少投标人吃透规则边界,为规避评标委员会启动质询、澄清、成本举证等繁琐审查程序,无论首轮报价、二次报价,直至最终报价,经评审认定以上三种情况属第三种最高限价阈值最低,普遍主动把报价底线卡在最高限价45%(招标采购可调阈值60%、≤65%)这条临界线上。

评审现场经常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高度趋同,报价分几乎拉不开差距,甚至扎堆落在限价45%(60%、≤65%)阈值。只要不触碰触发审查红线,就可以免于被要求提交成本测算、接受评委质询。

经过诸多双盲远程异地项目评审,发现部分项目在这种报价策略之下,卡在临界区间的报价,中标概率反而走高,制度设计的价格筛选效果被一定程度对冲。

实务利弊分析

✅制度积极价值

1. 统一定量化标尺,改变过去全凭评委定性认定主观判断“报价是否明显偏低”的局面,评审尺度更加客观统一,减少自由裁量争议 。
2. 倒逼低价供应商开展成本举证,从程序上防范不计成本的恶性抢标,降低后期履约烂尾风险。
3.从源头上减少了投标人或供应商因触发财政部异常低价启动质询或澄清机制,且经评审认定不通过在限定时间内答复理由作无效标处理的风险点。

⚠️现实衍生弊端

1. 规则套利,报价扎堆:供应商刻意踩阈值报价,回避异常低价审查程序,价格分失去区分度,价格竞争功能弱化,容易出现多家报价高度接近的局面。
2. 评审压力隐性转移:虽然避开法定触发红线,但不代表该报价就等于合理成本。高于45%(或65%)的报价依然存在虚高或者隐形成本风险,不能完全排除履约隐患。
3. 综合评分法下博弈加剧:价格分差距被压缩,项目胜负更多向技术、商务分倾斜,对评委技术评审、主观打分的公允性提出更高考验。

异常情形处置思路

1. 不能把阈值当安全线:即便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45%/65%,评审专家依然保留专业判断权力,如果依据经验判断报价存在履约风险,依旧可以依据兜底条款主动启动异常低价审查,不能机械只看数字红线 。
2. 采购人源头优化:做好充分市场调研,科学设定最高限价,不要脱离实际市场成本虚设限价;根据项目属性合理设置异常低价审查阈值,不要直接照搬默认45%标准一用到底,有时结合项目复杂程度的实际情况,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适当加点阈值,最多加到不超过原阈值的15%。
3. 完善招标文件约定:在采购文件写明,即便未达到量化触发条件,评审委员会依然有权对存疑报价开展澄清质询,破除“踩线就万事大吉”的错误预期。
4. 评审报告完整留痕:对于扎堆临界报价的项目,评委应当把报价情况、评审研判记录写入评审报告,做好评审归档备查 。

制度工具是框架,真正实现优质优价,既需要规则约束,也离不开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各方的理性执行。

互动话题:你在评标过程,是否遇到过供应商扎堆卡在异常低价临界线报价的情况?欢迎评论区交流实务体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
[3]中国政府采购网:异常低价新规实务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为评标一线实务观点分析,仅作行业交流参考,不构成评审法定依据。具体评审操作应当严格以现行法律法规、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