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那个春天,胥敬祥在他即将刑满释放的这个时间点,也就是前15天的时候,被相关方面告知说,当初对他进行抓捕的这个行为其实是抓错了人。他当时整个人就愣住了,表现出一种愣住的状态。十三年的牢狱生活所换来的,仅仅只是一句“对不起”这样的话语。
那件翠绿色的背心,是被当作定罪这个环节当中唯一的证据来使用的。警犬运用了它的嗅觉,闻了闻背心,并且就叫了几声。这样的行为,难道就可以算得上是铁证吗?失主方面,对于这个背心是否属于自己,都相对较为不确定。但案子却就这样被定下来了。审讯室当中所发生的情况,没有人知道。胥敬祥最终在某种压力下,作出了“认罪”的这个行为。
在他出狱之后,那个时间段里,家已经散掉了,不复存在。妻子已经改嫁给了他人。孩子长大了,对待他就像对待陌生人一样,视同陌路。村里的人,看他的眼神相对较为异样。他感觉自己待不下去了,无法继续待在那里。只得凭借离开老家这样的方式,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国家方面,赔了相应的钱款。但是,这些钱款所买不回来的,是十三年的青春岁月以及完整的家庭。这样的事,不能就这样算了,不能就此了结。司法系统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需要有人来对其进行监督以及改进。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下一个胥敬祥这样的人物,可能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