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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座问:丛林中“典座”一职,其名号之本义为何?此职在僧团中占据何等重要的地位?答

典座

问:丛林中“典座”一职,其名号之本义为何?此职在僧团中占据何等重要的地位?

答:典座,乃典主床座及大众斋粥之职也。《祖庭事苑》云:“按僧史,谓典主床座九事,今举一色以摄之,乃通典杂事也。”其名虽起于典主床座,实则统摄厨房一切杂务,尤以大众斋粥为要务。此职在僧团中地位极为重要,盖因“身安则道隆”,饮食为修行之资粮,若典座不得其人,则大众色身不安,道业难成。如《龟镜文》云:“供养众僧故有典座。”又《百丈清规证义记》云:“古云首座调性,典座调命。”首座调理大众之慧命,典座调理大众之身命,二者并重,不可偏废。故《禅林宝训》强调,典座之职,必须择真心供养者为之,不可徇情妄请。

问:典座之核心职责为何?其日常行持当如何具体落实?

答:典座之核心职责,在于“调和五味,精洁饮食,供养大众”。如《敕修百丈清规》云:“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务在精洁。物料调和,检束局务,护惜常住,不得暴殄。”其日常行持,可从以下数端见之:

一者,调和五味,精洁供养。凡所有供养,务在物料精洁,五味调和,生熟合宜,不得忽略而令大众动念。如《禅苑清规》云:“典座之职,主大众斋粥,须运道心随时改变,令大众受用安乐。”尊客到山,菜蔬更须调理精洁;寻常客情,则随分铺设不妨。

二者,护惜常住,不得暴殄。凡有残蔬余供,可以普众者,宜发出,毋藏蓄过时,以致腐坏。油酱五味等,宜收置厨房,不得凭众私取滥用。如《禅林备用清规》云:“一粒米,一根菜,皆是檀越信施,当护惜如眼睛。”

三者,早晚焚香,诚信供佛。粥饭上桶,先望僧堂,焚香设拜,然后发过堂。如《敕修百丈清规》云:“粥饭上桶,先望僧堂,焚香设拜,然后发过堂。”此是诚敬之至,非徒具形式而已。

四者,就厨饮食,不异于众。二时就厨下粥饭,所食不得异众。如《禅苑清规》云:“典座系厨中吃粥饭,所食不得异众。”此是平等心之体现,亦是护持不贪食之戒。

五者,督率园丁,及时栽种。凡蔬菜之栽种,须及时耘灌,不可荒芜。如《禅林备用清规》云:“当广种蔬菜,力除草秽,四时合种杂物,勤看老圃须知。”

问:典座当如何与监院、贴案、饭头等执事协作?其职分内之协作原则为何?

答:典座虽为厨房之主,然丛林事务,非一人可独断,须与诸执事和合无间,方能共成大众之道业。其协作原则,可以“商量、和合、护惜”六字概括。

一者,与监院商量。凡打物料、斋粥味数,须预先与库司知事商量。如《禅苑清规》云:“如打物料,并斋粥味数,并预先与库司知事商量。”又《丛林两序须知》云:“尊客到山,调理菜蔬,务要加勤觉察……合用佳品菜蔬者,宜嘱库司典座备办。”

二者,与贴案和合。贴案乃典座之副,凡大众菜及客菜,须先尝味,使调和得宜。典座与贴案,贵有商量,毋硬执己意,互相怨诤。如《丛林两序须知》云:“同贴案贵有商量,毋硬执己意,互相怨诤。”

三者,与饭头护惜。饭头掌粥饭之蒸煮,典座须与之合作,护惜常住,不可令有剩余腐坏。如《丛林两序须知》云:“凡有残蔬余供,可以普众者,宜发出,毋藏蓄过时,以致腐坏。”

四者,与各寮巨细相通。典座不得别户分门,妄生彼此,须与各寮执事互相沟通。如《丛林两序须知》云:“各寮执事,巨细相通,不得别户分门,妄生彼此。”

问:典座一职,若不得其人,有何过患?当如何警策自身,以不负此职?

答:典座一职,关系大众之身命,若不得其人,则过患极大。如《龟镜文》云:“六味不精,三德不给,非典座所以奉众也。”又云:“贪婪美膳,毁訾粗餐,非所以报典座也。”

其过患,约有数端:

一者,饮食不精,令众动念。若典座疏懒,五味不调,生熟失宜,则大众饮食不安,心念浮动,难以修行。

二者,暴殄常住,亏损信施。若典座不知护惜,任意浪费,则粒米寸薪,皆成罪过。如《禅林备用清规》云:“厨中不许弃贱诸物……先德分司列任,本为众人,今昧其源,深加刻削,粗饭薄粥,臭醋淡齑,非惟任责者之无知,实在住持之有过。”

三者,私造饮食,偏众赴己。若典座匿取菜蔬,私造饮食,或陪奉人情,则失却平等之心,堕入贪欲之网。

警策之法,在于常念“典座”二字之本义。典者,主也;座者,众也。典座即是主理大众饮食之人。当自省:我之烹调,是否令大众受用安乐?我之护惜,是否不负檀越信施?又当如沩山灵祐禅师,在百丈会下典座,踢倒净瓶,方得悟道。故《禅林备用清规》云:“古来尊宿,多自此职而悟道,如沩山典座,雪峰饭头是也。”若能以此自励,则典座一职,即是成佛作祖之阶梯。

结语:典座者,调众生命,亦调自心命。望汝于二六时中,常存护惜之心,以精洁供养大众,以平等心对治贪执,如是则道业日增,功德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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