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吗?广东广州,一小型户外公司,带19人登上惠州大辣甲无人岛游玩,这一趟下来总共营收6000多块。谁料,岛上一海警拦住他们,说这是生态保护核心区域,不能用来盈利,不仅对公司开出11万罚单,还要没收他们全部收入。公司方这下傻眼,表示他们不知情,属于无心之失,起诉希望撤销处罚。结局有意思了。
这是一家刚起步的户外小公司,规模很小,员工基本都是刚毕业的年轻人。
公司平时做的就是组织大家出去玩,搞搞浮潜、海上桨板、海钓这类轻松的户外项目。
现在年轻人都爱找小众海岛玩。于是去年8月,这家就在网上招了19名游客,每人收2、300块钱,组团去惠州的大辣甲岛玩。
这一趟活动忙活下来,公司总共也就赚了6000多块辛苦钱。
谁料玩的过程中,一行人碰到海警巡逻,当场就把他们拦下了。而海警接下来一番话,让一行人懵了。
原来,大辣甲岛根本不是那种能随便玩的网红景点。这是没人居住的海岛,还是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明文规定不允许任何商家带人上岛,并从中赚钱。
因为是经营性带人上岛,所以执法部门直接对这家公司开出处罚:6000多的全部营收全部没收,另外还要再交11万罚款。
这笔钱对于大公司不算什么,但对这种刚创业的小团队来说,简直是天价。
公司所有人都特别委屈,赶紧起诉申诉,反复解释自己真不是故意捣乱。
他们一直以为,只要网上有人去打卡、有人发视频,就说明这个地方能去,所以没想过那么多。
他们说团队都是年轻人,没人懂这些冷门规矩,纯粹是不知道这事儿违法。
而且是第一次犯错,现场也没大肆破坏环境,就是简单游玩,11万的罚款实在太重,小公司根本扛不住,这交完钱直接就得倒闭了。
事情闹到法院那边后,法官专门亲自上岛实地查看,确实能看到游客踩坏的植被、遗留的垃圾,能看出来商业带人上岛,确实会慢慢破坏海岛环境。
法官表示,不懂法不代表没过错,生态保护的底线不能破,全额免罚肯定不可能。
但考虑到小公司确实不知情、没有恶意、是初犯,也体谅小微企业赚钱难,最后做了人性化调整。
法官没有直接免除处罚,但是酌情降低了罚款金额,并允许他们分9期慢慢交钱。
另外只要求他们在行业圈子里发声,提醒同行别再乱组织无人岛活动,算是将功补过。
《海岛保护法》第47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拿到审批,商家就不能收钱带人去无人岛游玩。
这家公司确实触犯法条,赚到的6000多块必须全部没收。考虑到是小公司初次犯错,法院调解调低罚款,还允许分期交。
但这不等于直接免罚,生态方面的法律红线是不能随便突破的。
大家怎么看?
案例来源:时速新闻 202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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