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今年读了几本跟植物有关的书,系统写一下书评。读完以后很明显地感觉到,所谓“更了解

今年读了几本跟植物有关的书,系统写一下书评。读完以后很明显地感觉到,所谓“更了解植物”其实可以是非常不一样的事情。植物当然可以被当成物种来认识:叫什么名字,属于哪一科,在哪里生长。但这几本书各自提供了完全不同的入口。David George Haskell 的《十三种闻树的方式》,讲的是用感官,特别是嗅觉来感知植物;Patricia Wiltshire 的《花粉知道谁是凶手》讲植物怎样记录一个人曾经去过哪里、做过什么,从而帮助破案;Michael Pollan 的《植物的欲望》则从植物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

《十三种闻树的方式》里写了各种和树相关的气味。Haskell 是生物学家,书里的十三篇文章会写椴树花、刚被粉碎的白蜡木,也会一路写到纸张、橄榄油、威士忌桶和 gin and tonic。一杯金汤力很有意思:杜松子的气味来自欧洲,青柠的祖先来自喜马拉雅山麓,汤力水里的奎宁又来自南美金鸡纳树的树皮,于是一杯非常普通的酒,突然变成了几种植物与几百年全球贸易史的交汇点。

我很喜欢他这种认识植物的方法,因为它会让人重新注意那些平时已经被自动过滤掉的东西。比如他写纽约街头一棵美洲椴树(American basswood),夏天开花以后,蜂蜜、野玫瑰和柠檬皮一样的气味会穿过汽车尾气进入公寓;又写一棵被白蜡窄吉丁(emerald ash borer)杀死后砍掉的白蜡树,木屑刚刚粉碎的时候会散发出莴苣、芦笋、茴香和湿土一样的气味。更有意思的是,那些对人来说可能只是“树香”的挥发性化学物质,本来就是植物生态生活的一部分,是它们与周围世界交流的一种“芳香语言”(aromatic language)。叶子揉开是什么味道,雨后的树皮是什么味道,刚切开的木头又是什么味道,这些以前很少被我主动注意的东西,突然都进入了对植物的认识里。植物一下子从视觉背景变成了一个可以靠近、可以闻、可以进入记忆的生命。

《花粉知道谁是凶手》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植物叙事。Patricia Wiltshire 是英国的法医生态学家,也是植物学家和孢粉学专家,几十年里参与过三百多起刑事调查。她研究的东西经常小到肉眼根本看不见:花粉、植物孢子、真菌孢子,再加上土壤和其他微小的环境残留。但恰恰因为这些东西太小、太普遍,人走过一个地方的时候很难完全避免把它们带走。鞋底、裤脚、汽车脚垫、头发,都可能沾上某个地点留下来的生态痕迹。

她在进入刑侦之前做的是环境考古,本来就是通过土壤、种子、花粉和孢子等信息重建过去的环境。1994 年,一桩焚尸案把她带进了法医领域。警方在赫特福德郡的一条沟里发现一具被焚烧的男性尸体,附近留下了车辆痕迹,他们已经找到一辆可疑汽车,希望知道这辆车究竟有没有去过现场。Wiltshire 从汽车踏板和脚部空间里的花粉中辨认出了一组与农田边缘环境相符的组合。到了现场以后,她甚至能够根据篱笆不同位置的植物组成,进一步判断尸体是从哪一段被丢进沟里的。

这个例子特别能说明她看植物的方式。我们可能觉得同一块田边、同一道篱笆都差不多,但对一个真正熟悉植物和花粉的人来说,几十米甚至更小范围之内的环境都可能不同。重要的也并不是找到某一种“神奇花粉”就可以破案,而是看许多植物、花粉、孢子和土壤怎样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地点自己的生态指纹。

这种思路后来贯穿了她的整个职业生涯。在 2002 年震惊英国的 Soham murders 中,Wiltshire 分析了嫌疑人 Ian Huntley 鞋子和汽车上的花粉、植物材料与土壤,也研究了弃尸地点的植被。现场的艾蒿(mugwort)等植物材料可以与汽车里的痕迹相互对应,他鞋上的车前草和野芝麻类植物也与当地植被相符。她还观察了植物遭到踩踏后重新生长的情况,用这些痕迹帮助重建人进入弃尸地点的路径。不同证据叠在一起,植物就不再只是案件发生地点旁边的一片背景,而成了连接人、车辆与地点的证人。

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非常具体地理解了植物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我们经常觉得一片草地就是一片草地,一片树林就是一片树林,但一个地方有哪些树、什么草正在开花、哪些真菌正在释放孢子、某种植物正处在什么生长阶段,甚至哪些植物刚刚被人踩过,这些东西共同构成了一个非常具体的环境。案件当然发生在人身上,但树、草、花并不只是恰好站在旁边。环境一直在留下记录,而一个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也会无意中把这份记录的一小部分一起带走。

Michael Pollan 的《植物的欲望》又换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视角。Pollan 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有一天他在花园里播种,看着一只大黄蜂在花间活动,忽然意识到自己和那只蜂的行为似乎非常相似。蜂当然觉得自己是在利用花,从花那里得到花蜜,但从植物的角度看,花通过颜色、气味和花蜜吸引蜂,让蜂替自己完成传粉。那么人类种苹果、郁金香、大麻和土豆的时候,会不会也存在类似的关系?

于是他挑了四种植物,对应四种非常基本的人类欲望:苹果对应甜(sweetness),郁金香对应美(beauty),大麻(cannabis)对应陶醉和意识改变(intoxication),土豆对应控制(control)。人类因为喜欢甜而帮助苹果传播,因为迷恋形状与颜色而疯狂繁殖郁金香,因为追求意识改变而不断筛选大麻,又因为追求稳定、高产与可控的农业体系,发展出高度标准化的现代土豆种植。表面上看,每一步都是人在改造植物,但这些植物的分布范围与数量也因此被极大扩展。所以到底是谁在驯化谁?我们当然改变了植物,但植物中那些恰好能够满足人类欲望的性状,也让人类主动替它们繁殖、运输和扩张。

Johnny Appleseed 的故事放在这个视角下面尤其有意思。John Chapman 并不只是美国民间故事里那个一路撒苹果籽的浪漫人物,他确实在十九世纪初随着美国边疆不断向西移动,在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和印第安纳等地建立苹果苗圃,再把树苗出售给定居者。更有意思的是,他坚持从种子种苹果,不愿意靠嫁接复制那些已经被人类筛选出来的优良品种。

这个细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苹果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一颗好吃的苹果里取出来的种子,并不会再长出一棵结同样苹果的树。苹果的遗传差异非常大,从种子长出的下一代往往跟母本完全不同。所以今天我们吃到的某一个固定品种,如果想保持同样的味道和性状,就必须通过嫁接等方式进行无性繁殖。Chapman 却不断播种种子,也就意味着他一路创造出了大量全新的苹果组合。很多果实又酸又涩,并不适合像今天这样直接当水果吃,但在当时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美国边疆上的苹果很大一部分本来就是拿来酿 hard cider,也就是含酒精的苹果酒。

所以 Johnny Appleseed 这个故事从植物的角度重新看,会变得特别有意思。后来讲究固定品种、甜度、大小和外观的现代苹果产业依靠的是不断复制少数成功品种,而 Chapman 当年一路播种,却制造和扩散了巨大的遗传多样性。传统叙事会说,他把苹果带给了美国边疆;换一个方向看,苹果也找到了一个极其优秀的人类传播者。Chapman 一路向西,人类定居点一路向西,苹果也就跟着一起向西。

这也是《植物的欲望》最吸引我的地方。一个植物只要能让人觉得它甜、漂亮、有用,能够改变意识,或者满足某种更复杂的欲望,人就会主动替它育种、运输、保护,甚至花几百年时间不断改造它。植物当然没有人的意图,不会真的坐在那里计划“怎样利用人类”,但从进化结果来看,那些最能吸引人的植物,确实获得了巨大的繁殖优势。人有自己的目的,植物也从这段关系中获得了新的土地、新的传播范围和新的生存机会。

这三本书放在一起读之后,我对植物的理解确实多了几个以前没有的维度。我其实并不是一个特别喜欢植物的人,谈到植物的时候,更多的是一些表面的视觉和环境感受。但这三本书刚好把植物放在了三个完全不同的尺度上:《十三种闻树的方式》写的是一个人的鼻子和一棵树之间的距离,植物通过气味进入感官和记忆;《花粉知道谁是凶手》写的是一个人与一个具体地点之间的关系,植物和土壤可以悄悄记录谁曾经来过;《植物的欲望》则把时间一下拉长到几百甚至几千年,看植物怎样进入人类的欲望、农业、贸易和迁徙,又怎样随着人一起改变自己的命运。

现在再想植物,会觉得它们身上叠着很多层东西:气味与化学信号,土壤与季节,犯罪现场留下的微小证据,贸易与殖民的历史,农业技术,以及人类对甜、美、醉意与秩序的欲望。认识植物也就慢慢从“这是什么植物”,变成了“它正在与谁发生关系,它记录了什么,又为什么恰好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