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我的一个魅力点,我做事特别果断,不会拖泥带水,我特别看不起那种分手后祈求对方别走的人。我是那种连删带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只用2分钟。如果遇到分手这种情况,我都是直接删。再多的感情再不舍得都会直接删。还有,我但凡觉得一个人发的动态我不喜欢,我立刻拉黑删除一条龙。这辈子ta都不可能加到我。当然,有时候我忘了拉黑只是随手删掉,对方就会拼命找我重新加回,但是我永远不会通过好友申请。无论男女,我一视同仁。我感觉我这个人在感情方面还是蛮狠的……以前关系无论多好的人,如果ta让我感觉到冒犯,一律删除。是,我做事很绝情,不过是省了未来的麻烦罢了。我有的时候也不懂我自己,到底是个有感情的人还是没感情的人。只是自我保护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