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把自己婚前购置、上海价值 1000 多万的房子留给父母,成都房产中自身份额赠予姐姐;
为儿子留存 40 万元理财保险,车辆分配给妻子,剩余存款由妻子与父母平分。妻子因遗产分配方案难以接受,为儿子更改姓氏,拒绝公婆探望孙子,公婆随后将儿媳诉至法院。
毛卫东早在 2001 年就在上海全款购置房产,彼时和父母共同居住。2008 年,毛卫东与包玲玲在工作会议上相识。包玲玲是上海本地人,医学博士,从事医疗行业。
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包玲玲提出婚后希望夫妻二人独立生活,不和公婆长期同住。毛卫东当场应允,却始终未和父母沟通该诉求。
待到商议婚嫁事宜,居住矛盾彻底爆发,包玲玲一度选择分手。后续毛卫东出资为父母在成都购置住房,双方矛盾缓和,婚事才得以继续推进。
2014 年,包玲玲诞下儿子。受此前长期矛盾影响,公婆并未前往上海照料产妇与孩子。此后婆媳关系愈发紧张,碰面极易发生争执,双方冲突激烈时包玲玲曾报警调解。
毛卫东长期夹在妻子与父母之间,始终未能妥善化解日积月累的家庭隔阂。2015 年,毛卫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尚未正式审理,毛卫东确诊直肠癌伴肝转移。
确诊重病后,离婚诉讼终止。毛卫东父母、姐姐、姐夫轮流前往医院陪护照料;包玲玲一边坚持工作,一边多方对接医疗资源、独自照料孩子。
历经一年多治疗,毛卫东最终离世。家属整理遗物时,发现毛卫东生前发布的抗癌网络帖子,内容包含对妻子的负面情绪表述。
此后,毛卫东姐姐、姐夫在网络公开发文指责包玲玲,还泄露了包玲玲个人信息。包玲玲就此提起名誉权诉讼,法院审理认定二人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二人向包玲玲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名誉纠纷落幕之后,遗嘱分配争议再度将双方推入遗产诉讼。公开案情资料显示:毛卫东将上海婚前房产划归父母所有,成都房产中属于自身的产权份额赠予姐姐;
理财、保险资金约定归属儿子,家用车辆交由包玲玲持有,剩余存款由父母与包玲玲共同分配。包玲玲不认可这份遗产处置方案,毛卫东父母遂将包玲玲与孙子一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终结,法院确认遗嘱订立形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毛卫东婚前个人遗产依照遗嘱内容执行。
遗产官司尘埃落定,毛卫东父母再度起诉,主张定期探望孙子,寒暑假将孩子接回成都短期生活,遭到包玲玲拒绝。
此时法院需要考量的早已不是简单的祖孙见面诉求,而是缠绕多年的婚前居住分歧、夫妻沟通障碍、名誉侵权诉讼、遗产纠纷叠加形成的破碎亲情。
法院结合孩子成长现状、祖孙长期缺乏相处基础、双方矛盾难以调和的客观情形,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大化角度考量,最终未支持祖父母的线下探望诉求。
这起家事旧案之后,我国隔代探望司法规则迎来明确调整。2024 年 5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 229 号指导性案例。
案例明确:未成年人父母一方离世后,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辈,在不干扰未成年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损害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
隔代探望裁判不能单纯依据血缘关系,也不能片面权衡成年人之间的是非对错,核心评判标准始终是未成年人现实利益。
毛卫东一家的亲情彻底走向破裂,根源绝非一份遗嘱:婚前居住诉求未能妥善沟通、夫妻长期缺乏有效交流、婆媳矛盾持续激化,后续又接连爆发网络名誉纠纷、遗产诉讼,最终祖孙亲情也被裹挟进司法程序。
信源:12348 上海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