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喇叭终于有人管了。
老铁们,你家楼下有没有广场舞大军?每天早上六七点准时开工,晚上跳到快十点还不收摊,音响震得玻璃都跟着颤?
以前大家只能忍着、躲着、在业主群里吐槽几句,碰上讲理的大爷大妈还能商量商量音量调低点,碰上不讲理的,你说一句他能怼你十句——“嫌吵你搬家啊!”
现在好了,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绿色法典”。
这部法典专门对广场舞等公共区域的娱乐健身活动噪声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典第593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搞娱乐健身活动,必须遵守管理者关于区域、时段、音量的规定,不能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夜间超标扰民、拒不整改的:
个人最高罚款 2000元。
活动组织者及经营性团体最高罚款 2万元。
不光是广场舞,户外直播的高音喇叭、商铺高音广播揽客、休息时间装修,全都在管束范围内。
拒不改正的,个人罚款200到1000元,单位罚款2000到2万元。
法典还说了,噪声分四类: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咱们平时最烦的广场舞、邻里喧哗、商铺喇叭,都属于社会生活噪声。
真有噪音咋办?
第一步,先找物业或居委会调解,能和平解决最好。
第二步,调解没用就投诉——广场舞、邻里喧哗找公安,施工噪声找住建或生态环境部门,万能渠道打12345。
第三步,拒不整改的,依法追责。
提醒一句:维权要理性,别用震楼器“以噪制噪”,那属于互相伤害。
说实话,广场舞本身是好事,锻炼身体、丰富生活,谁家没个老人?但凡事有个度,你的自由,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8月15日起,法律给咱撑腰了。该跳的继续跳,把音量调小点;被吵的也别忍着,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朋友们觉得这个新规怎么样?你家楼下有广场舞困扰吗?
(素材来自宁夏法制报,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