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陈女士在网上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本来谈好的价格是570。可把东西搬到地方后,搬家公司要求陈女士支付5060元。
因为差价太多,陈女士开始时不愿支付,搬家公司的人就说如果不交钱,就把他们的东西搬到租赁的房子,到时候产生的房租要他们承担。
陈女士的丈夫只好交了钱。
之后陈女士越想越冤枉,她们家本来就不富裕,搬家也是为了节省钱,因为母亲生病,以前租的房子太贵,才搬的,结果花的更多了。
选这家搬家公司就是看中它的价格便宜,她当时也和他们细聊了,当时他们给出的价格是570元。
陈女士说,新家的距离也不远,一个多小时就搬到新家楼下了。在楼下时,搬家公司就要交5060,说如果不交钱,就把东西搬到租赁房间。
搬家公司却不承认陈女士的说法,他说570是他们的起步价,陈女士住楼上,还有楼层费,工时费等,人工一小时300,他们干了7、8小时。
当时陈女士的丈夫也同意支付了。
陈女士希望社区能帮忙调解,退一部分搬家费用,搬家公司的人说不可能,他们不接受协调。
平台说搬家公司的上门师傅提前把明细发给陈女士看了,可是我看这个明细上都是几十的费用,如果我是陈女士,怎么算也算不出来5060元。
我有个疑问,那搬家公司的人之前有没有告诉陈女士,一人一小时的工钱要300元呢?一天干8个小时,就是2400,如果是两个人搬家,一天就是4800。这哪里是搬家,比白领拿的都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