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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查,严惩!福建,79岁老人在街边晒太阳聊天时,被城管协管员亮冲撞倒地,经抢

必须严查,严惩!福建,79岁老人在街边晒太阳聊天时,被城管协管员亮冲撞倒地,经抢救无效于23日离世。事后,城管方称涉事城管系劳务派遣临时工,同时,称老人“持续辱骂”城管在先。家属不认可此说法,称老人并非摊贩,只是因听力不好说话声音大。而等家属要求调取执法记录仪时,却被告知“没电了”。关键证据的蹊跷缺失,让此案迷雾重重!

12月20日上午9点多,福安市阳头市场三角坪的街边,阳光正好。79岁的吴某富老人搬着小马扎,和几位老街坊围坐在一起晒太阳。没有占道经营,没有售卖货物,只是普通老人的日常闲聊时光。

监控画面里,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径直走向人群。没有多余交流,男子突然用身体猛撞向吴某富老人。老人毫无防备,身体向后仰倒,后脑重重磕在水泥地上。

周围街坊吓得惊呼起来,有人赶紧上前搀扶,老人已经失去意识。紧急送医后,吴某富老人因颅内损伤严重,抢救了三天还是没能挺过来,于23日不幸离世。

事发后,福安市城市管理局的回应很快传来。工作人员称涉事人员是“临时工”,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目前已交由警方处理。这番熟悉的“临时工”说辞,让家属和网友都难以接受。

更让人争议的是检方的起诉理由。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涉事协管员郑某亮提起公诉,同时提到“老人持续辱骂城管在先”。这一说法立刻遭到家属强烈反驳。

家属说,老人一辈子老实本分,从来不会主动与人争执。而且他听力一直不好,和人说话时总不自觉提高音量,在外人听来像是“吵架”,但绝对不是辱骂。

为了证明清白,家属第一时间要求调取涉事协管员的执法记录仪。可城管方给出的答复是“设备没电了”,无法提供记录。这一回应让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街头的公共监控倒是拍到了完整的撞击过程,画面清晰可辨。但诡异的是,这段监控只有画面没有声音。是否存在辱骂,关键的音频证据恰好缺失。

执法记录仪“没电”,真的合理吗?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城管执法时必须开启音像设备,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

唐山市公安局和衡阳市政府的相关制度也明确要求,执法前要检查设备电量,确保满足使用需求。即便中途没电,也需语音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

涉事协管员作为专业辅助人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基本规定。执法记录仪恰好在冲突时“没电”,未免太过巧合。

更关键的是,涉事的郑某亮作为劳务派遣的协管员,是否有独立执法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城管临时工无独立执法权,仅能协助正式队员开展辅助工作。

他单独上前与老人发生冲突,本身就超出了职责范围。而福建城管方将责任推给“临时工”,试图撇清关系的做法,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山西省的协管员管理规定明确,协管员履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在城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临时工”不是免责金牌,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不能因为身份问题就一笔勾销。

目前,郑某亮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依然围绕着“是否存在辱骂”和“证据缺失”展开。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为依据。现在关键的音频证据缺失,仅凭监控画面和单方说法,很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家属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还原事件真相。他们不相信老人会主动辱骂执法人员,更质疑执法记录仪“没电”的合理性。

街坊邻居也纷纷为老人作证,说他平时性格温和,听力不好导致说话声音大是事实,从来没见过他和人起争执。

事件发酵至今,网友的疑问集中在三点:执法记录仪为何恰好没电?监控为何只有画面没有声音?临时工单独执法的行为为何会发生?

这三个问题不查清,案件的公正处理就无从谈起。老人的离世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家属的悲痛也需要一个合理的交代。

执法记录仪“没电”,根本站不住脚。

按照规定,执法音视频资料需要在24小时内移交保存,重大冲突事件的资料更要长期留存。涉事方无法提供记录,本身就涉嫌违规。

退一步说,即便设备真的没电,也应该有事后的书面说明和报告。现在没有任何佐证,只能让人怀疑是故意隐瞒关键证据。

监控没有声音,同样疑点重重。公共监控的音频功能是否正常?如果正常,为何不提供完整的音视频记录?

这些关键证据的缺失,让“老人持续辱骂”的说法缺乏支撑。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这样的表述更像是为涉事方开脱。

临时工管理的漏洞,在这起事件中暴露无遗。根据规定,协管员招聘有严格的年龄、学历和品行要求,还需经过系统培训。

涉事协管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接受过规范的执法辅助培训?这些都需要城管部门给出明确答案。

不能因为是“临时工”,就降低招聘和管理标准。每一位执法辅助人员的行为,都代表着执法部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