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四川兴文县。午夜街头一声闷响,一个叫陈宇的男人倒在血泊里。他刚从亲友聚餐出来,什么都没干,就被一辆突然冲过来的车撞飞了。肇事司机龚豪第二天主动投案,说自己喝了酒,“不知道怎么就撞到人了”。警方调出监控一看——龚豪上车前把油门踩得轰隆响,启动后迅速提速,撞人前明显打了方向盘,绕进去撞完人再绕出来。这哪是失控,这分明是瞄准了撞的。
可问题是,他瞄准的人根本不是陈宇。
那龚豪想撞谁?他想撞的是钱云的丈夫雷谦。钱云是谁?是有夫之妇,也是龚豪的情人。
当晚的事情说起来荒唐得很。钱云先是跟丈夫雷谦一起参加了亲戚聚会,吃完饭后,她又跑去跟龚豪一行人去KTV唱歌。一个晚上赶两场,前面是丈夫,后面是情人。KTV散场后,龚豪没钱结账,直接溜了。钱云没办法,打电话叫丈夫雷谦过来买单。雷谦大半夜被叫来给老婆的KTV消费结账,人到了,钱付了,正窝着火呢,龚豪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深更半夜,陌生男人给老婆打电话。雷谦一把夺过手机,两个男人在电话里就骂开了,骂完还不解气,直接约了地方见面。
雷谦去了。但他不知道,龚豪已经坐在车里等着了,而且龚豪喝了酒。等雷谦到了约定地点附近,龚豪一脚油门冲过去——结果撞错了人。他撞的是刚跟亲友聚完餐出来的陈宇。
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被当成情敌给撞了。生命垂危。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就在这里。陈宇招谁惹谁了?他就是正常吃了个饭,正常出了个门,正常走在路上,然后一辆车冲过来要他的命。龚豪要杀的是雷谦,可雷谦好好活着,陈宇却躺进了医院。
第二天龚豪去投案,还想用“酒后失控”糊弄过去。警方把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往那一放,他没法狡辩了——踩油门提速、打方向盘、绕进去撞人再绕出来,这摆明了是蓄意杀人。兴文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了他十三年。龚豪不服,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说句实在话,判十三年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他撞得生命垂危,他原本想杀的是另一个人,只是杀错了。故意杀人罪的本质是“故意”这两个字,他想杀人,也动手了,至于杀的是不是目标对象,在法律上不影响定罪的性质。可十三年之后他出来还能重新做人,陈宇这辈子能不能恢复到从前,谁也不知道。
回过头来看这场闹剧的源头——钱云。她当天晚上先是跟丈夫参加亲戚聚会,转头又跑去跟情人唱歌。丈夫被叫来给她和情人的KTV买单,这绿帽子戴得结结实实。可话说回来,雷谦被叫来结账的时候,他心里其实已经知道不对劲了。深更半夜,老婆在KTV,让他来付钱,正常夫妻之间会这样吗?他心里有火,可他没走,他留下来了,还接了龚豪的电话,还跟人家约架。愤怒可以理解,但愤怒之下丧失理智,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这不值得。
再说龚豪。没钱结账就溜了,让情人叫丈夫来买单,然后打电话回去挑衅,最后开车撞人——这一连串操作下来,这个人从头到尾就没有一秒钟在正常思考。婚外情本身就不占理,没钱装大爷更不占理,打电话挑衅是火上浇油,开车撞人是违法犯罪。一步错步步错,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整件事里最无辜的就是陈宇。他什么都没做错,就因为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一个错误的地点,被一个喝多了酒、认错了人的疯子给撞了。这种人祸比天灾更让人难以接受,因为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龚豪不搞婚外情,这事不会发生。龚豪不逃单,这事不会发生。龚豪不打电话挑衅,这事不会发生。龚豪不喝酒开车,这事不会发生。龚豪哪怕撞对了人,这事也不会牵扯到陈宇身上。可偏偏每一个环节都往最坏的方向发展了。
很多人看这种新闻会觉得离自己很远,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陈宇那天晚上出门吃饭的时候,肯定也是这么想的。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过着普通的日子,然后一瞬间就被卷进了一场跟他毫无关系的谋杀里。这种事情最残酷的地方就在于它的随机性——你什么都没做错,可你承受了所有的后果。
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了,十三年的刑期算是对龚豪的一个交代。可对陈宇来说,十三年换不回他被撞飞的那个瞬间,换不回他身体受到的伤害,也换不回他和他家人从此被改变的人生。有些账,法律能算,有些账,法律算不清。
这场闹剧说到底就一句话:奸情出人命。婚外情这东西,沾上了就容易出事,出的事还往往不是小事。龚豪为了一个已婚女人,把自己十三年搭进去了;雷谦为了出一口气,差点把命搭进去;陈宇什么都没干,命差点没了。这三个人,没有一个赢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