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花699元在沐足店做推拿,推拿完后,他又追加了799元的加钟服务,他喝了点酒,不太清醒,等他醒来,发现裤子没了,女技师在做不当行为,男子立马制止了对方,技师没有想到,男子在一旁架着拍摄设备,他说是为了记录生活,技师急了: 他怎么可以这样坑我呢,明明就是他自己说的!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8月3日凌晨,东先生喝完酒后,去沐足店买了699元推拿套餐服务。
他晕晕乎乎,躺在推拿床上,前期推拿全都正常,他感觉舒服,立马加了799元的加钟服务。
他继续躺着,一会就睡的迷迷糊糊,可突然之间,他感觉不对劲了,睁开眼睛一看,自己的裤子怎么被别人碰了。
他吓了一跳,瞬间清醒过来,发现技师的动作不对劲了。
他赶紧制止,提前结束了服务,他没吭声,拿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店里。
事后,东先生找到了记者,说自己是做自媒体的,他进房之前,就把拍摄设备架在了一旁。
据东先生所说,他之所以拍摄,只是为了记录生活。
可录像时,技师完全不知道,东先生
给记者看了手机视频,记者一看,东先生说的没错,技师是做了不当动作。
他们找到了店里,店里立马给他退了费用,沐足店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坚决是不允许的,发现都会立马开除。
可另一名工作人员却说,东先生是第一次进店,他裹得严严实实,明摆着是来钓 鱼的。
他打了个比方: 比如说去洗个脚,会不会专门带上拍摄设备。
技师小张也说了,她就是 抹 了几下,并没有干别的出格事情。
小张的声音发抖,听着似乎十分害怕,她告诉记者,她就是个小女孩,是第一天上班挣钱,他怎么可以这样坑我?明明就是他自己说的!
可东先生却说,他是第二次来这家店里的,并不是第一次来消费的。
双方说不到一块,他们各执一词,各自说着各自的理由,反正说不清了。
东先生在采访现场又报警了,记者也找了警方。
8月5日凌晨,警方对店里集中收网。
经过调查,这家店拿养生汗蒸SPA遮人眼目,却暗地里搞MY活动,警方一举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最终,12个涉案者被行政处罚,案子还在做进一步处理。
但没想到,评论却一边倒了,有人怀疑,酒后、凌晨、花那么多钱去按摩店,还要偷偷手机拍摄后举报?
也有人说,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就证明自己被扰了?或是为了那点资费返还?
可无论如何,店里有违法服务,警方收网已经坐实了。
东先生作为顾客被越界服务,有权表达自己对店里的不满。
只是他带隐蔽设备,自称记录生活拍了画面,做法也让人直犯嘀咕。
维权可以正大光明留证据、当场反映或报警,不必用 暗 拍这种方式,不然自己也容易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my pc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达到一定条件,组织、容留就触犯了刑法。
技师若有偿做越界不当服务,同样按my p c类违法处理。
小张哭诉,明明是他要求我这样做的,并不能抵消违法事实。
但东先生这边,在包间偷拍技师且对方不知情,若只交警方作为证据,还算较轻。
一旦传播出去,同样涉嫌违法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新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