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上海,一对小夫妻结婚几个月了,但每次亲热妻子都不尽兴,要娃也怀不上,妻子起了疑心,一调查,还真发现了问题:丈夫竟然诊断性功能障碍!更过分的是,丈夫婚前就知道,但却故意瞒着不告诉她。丈夫苦苦挽留:因为深爱,所以不敢说,但妻子可不吃这一套,坚持要撤销婚姻。判决出了:同意撤销婚姻。
几个月前,林女士和丈夫王先生步入婚姻殿堂。两人恋爱时感情一直不错,王先生性格温和,对她也很体贴。
恋爱期间,他经常接送林女士上下班,节假日准备小惊喜,在林女士眼里,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两边家长见面,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王先生没有提到自己身体有什么异常,林女士也没有想到,这段感情背后竟隐藏着一个重要秘密。
结婚后,夫妻生活逐渐成为两个人之间难以回避的问题。
林女士发现,丈夫在这方面一直表现得很不正常。刚开始,她以为可能是新婚紧张,或者工作压力太大,所以并没有太在意。
“可能过一阵子就好了。”
她这样安慰自己。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问题不仅没有改善,两个人想要孩子的计划也迟迟没有进展。
林女士开始焦虑起来。
她曾经多次和丈夫沟通,希望两个人一起面对问题,可王先生总是找各种理由回避。
有时候他说最近太累,有时候说压力大,还有时候干脆转移话题。
林女士慢慢感觉到,丈夫似乎在刻意隐藏什么。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整理丈夫的旧物时,发现了一些医疗资料。出于疑惑,她仔细查看后,发现丈夫早在婚前就曾经接受过相关检查,并且被诊断存在性功能障碍方面的问题。
看到检查记录的那一刻,林女士愣住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人,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瞒了自己。
她质问丈夫:“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王先生沉默了很久,最终承认,自己确实早就知道。
他说,当初恋爱时害怕失去林女士,所以一直没有勇气告诉她。
“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怕你知道以后不要我。”
王先生试图解释。
他说自己也很痛苦,也一直想改善问题,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甚至在婚后,他也抱着侥幸心理,希望随着时间推移,夫妻感情加深,这件事能够慢慢过去。
可是对于林女士来说,丈夫的解释并不能消除她受到的伤害。
她认为,身体健康状况和生育能力,是夫妻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在结婚之前,双方应该拥有充分知情的权利。
“如果你婚前告诉我,我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离开,但你不能替我做决定。”
林女士说道。
她无法接受的,不只是丈夫患有疾病,而是丈夫在明知情况的情况下,选择隐瞒,让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婚姻。
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
王先生多次挽留,希望林女士给他一次机会。
他表示自己愿意积极治疗,也愿意用行动弥补,希望两个人不要因为这个问题结束婚姻。
“我是真的爱你,我不是故意伤害你。”
王先生反复解释。
可是林女士态度坚定。
她认为,感情可以有困难,可以一起面对,但婚姻必须建立在真实和信任的基础上。
如果一开始就是隐瞒,那么以后还有多少事情是真实的?
最终,林女士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请求。
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王先生是否在婚前隐瞒重大情况,以及这种隐瞒是否影响了林女士对婚姻的真实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确认王先生婚前已经知道自己的情况,却没有向林女士说明。
最终,法院支持了林女士的诉求,同意撤销双方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