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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院长太硬气了!”广西玉林,一护士在给3岁患儿打针时,只因输液动作慢了半拍,就

“这院长太硬气了!”广西玉林,一护士在给3岁患儿打针时,只因输液动作慢了半拍,就被孩子父亲扇了一个大耳光,被诊断为脑震荡!医院报案,打人者被抓后频频求饶,说愿意赔偿5000元给护士,以免除拘留。可院长却“硬核护犊”,让打人者后悔莫及!

孩子高烧不退,孩子父亲看孩子难受的表情,很是心急。

可是急诊病人多,等了半天才轮到孩子打针。

护士小张怕孩子疼,特意放慢动作找血管,结果孩子父亲嫌她慢,当场就骂她不专业。

小张没吱声,耐着性子找血管,给娃扎好了针。

后来孩子父亲自己按针口没按对渗了血,小张赶紧过来帮忙调整,没想到对方直接甩手给了她一耳光,当场把小张打得耳鸣头晕,去查是脑震荡,直接住院了!

院长一听小张被打了,顿时大怒!他认为这是故意伤医,直接报了案。

刚才还嚣张的孩子父亲瞬间慌了,说自己愿意赔5000块私了,求别拘留!

院长直接怼回去:“5000块钱就可以抹平伤害吗?我给我护士5000,你必须进去拘留!”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站在患儿父亲的角度,孩子发烧你还慢吞吞,,谁的情绪也毛!打人不对,但愿意赔偿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也有网友说,关键时刻院长能为自己的员工在职责范围内撑腰,不让自己的员工受累又受到伤害,为这样的好院长点赞!

还有网友说,如果医院这次不硬起来,那么就不是这一件事的发生,未来会有很多像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前边的例子已经明摆在这样,有镜子可照,也就没有敬畏之心,所以我认为院方这样做非常有道理。杀一敬百!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父亲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这位动手打人的孩子父亲,绝不是赔点钱就能轻松过关的,他必须为自己的冲动付出实打实的法律代价:

首先,民事赔偿责任是逃不掉的。无论打人者是否被拘留或判刑,只要他侵害了护士的身体权,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

这包括护士因为脑震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因为无法上班导致的误工费。

其次,行政责任(拘留和罚款)是底线。很多人以为脑震荡是个“小伤”,赔点钱就算了。但在法律上,只要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打人者的行为就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这种殴打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通常会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更何况,这是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正在履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属于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警方在处理时往往会从重处罚。

最后,刑事责任是悬在头顶的利剑。如果护士的脑震荡情况比较严重,或者伴随了其他损伤(比如耳膜穿孔、颅内出血等),经法医鉴定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的标准,那这起事件就从治安案件升级为了刑事案件。

打人者将涉嫌“故意伤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一旦留下刑事案底,不仅自己会失去自由,还会对子女未来的政审产生长远影响。

所以,这位父亲想用5000块钱来“买”自由,在法律面前是完全行不通的。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尊严,更不是几千块钱就能买卖的筹码!

这位院长的“硬核护犊子”,守住了底线,也立了规矩。如果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劝护士“忍一忍、拿钱了事”,那只会让施暴者觉得打人成本太低,以后会有更多的医护人员平白无故受委屈。

院长那句“我出钱,你必须进去”,不仅给了一线医护实打实的安全感,更是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医院不是法外之地,医护人员更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撒气的出气筒!

有些底线,多少钱都迈不过去;有些错,必须用规则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