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中,患癌妻子朱女士首次上门与第三者对质,地点位于距离朱女士家步行往返仅需15分钟的茶馆,也是第三者开的店铺。面对朱女士的质问,第三者坦然表示“我没有错,我没有要来破坏你的家庭,也没有要伤害你的孩子”,还直接称呼朱女士的丈夫为“老公”。 这场对峙持续了约4小时,丈夫全程护着第三者,阻拦朱女士沟通。
由此可见。在朱女士没有将婚外胚胎案曝光之前,出轨丈夫与第三者的态度真是嚣张至极,完全不把法律和道德放在眼里。舆论发酵开以后,二人才有所收敛!
这起婚外胚胎案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中的幽暗与法律的盲区。不知道司法部门在面对此类新型婚姻侵权案件时,能够给出怎么样的裁判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