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市热门 2026年7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GB 20997—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第1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现行标准今年刚刚实施,修改工作已经启动,且建议修改单自2028年1月1日起施行。如此紧凑的政策衔接,并非标准本身存在重大缺陷,而是为了适应商用车碳管理政策研究和新能源轻型商用车快速增长的新形势。GB 20997—2024较上一版标准总体加严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并首次引入企业平均评价。过去,管理部门主要通过车型准入控制高油耗产品,新标准则进一步观察企业全年生产或进口车辆的整体表现。换句话说,一辆车能不能进入市场是一道门槛,企业全年卖出了怎样的产品组合,则是另一道考题。原标准为新能源技术设置了较为明显的过渡性支持。2030年以前,纯电动车型由电量折算的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纯电、燃料电池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在企业平均核算中还能获得1.4倍或1.2倍的产量优惠。燃料消耗量不高于目标值的其他车型,也可以享受一定的核算倍数。其初衷是降低企业导入新能源产品的初期压力,推动轻型商用车从传统动力向电动化、混合动力等路线转型。随着市场变化,这种核算方式的局限逐渐显现。同样是纯电轻卡,有的车型整车轻、风阻低、三电匹配好,有的车型却存在自重大、附件耗电高、热管理效率不足等问题。如果电耗长期不进入企业平均值,两类产品在管理上几乎没有差别,企业也容易把注意力放在新能源车型数量上,而忽视每百公里究竟消耗多少电。此次修改最受关注的内容,正是让新能源车辆的实际能效进入企业账本。纯电动车型的认证电耗需要按照GB/T 37340规定的简单折算法换算,不再延续2030年前折算油耗按零计算的安排。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按照GB/T 19753中的相应方法确定折算燃料消耗量,其用电部分不再被忽略。对于可外接充电式燃料电池汽车,电能消耗也要纳入折算;不可外接充电式燃料电池汽车的氢耗在2030年以前仍按零处理。与此相配套,修改单删去了新能源车型和低油耗车型的产量核算倍数。今后计算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各车型原则上按照实际生产量或进口量进行加权。对企业而言,这一变化甚至比电耗折算更值得重视。原来生产一辆新能源车,在公式中可能发挥超过一辆车的改善作用;倍数取消后,产品对企业平均值的影响重新回到“认证能耗乘以实际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