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积石山,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被两个身形态暴者,看起来年纪也稍长一些,这两个施暴者,对男孩扇耳光,用皮带抽,用脚踹,视频长达4分多钟,在这个过程中,男孩一直苦苦哀求,让他们别打了,别打了,男孩还反复说,要给他们一人100元,可是这两个施暴者没有停手,事后民警已经立案处理,他们说被打的男孩并无大碍。
这件事不能因为一句并无大碍,不了了之,被打的男孩并无大碍,说的是身体上的受伤吧,身体上的伤疤,可以治愈,可男孩怎么可能随着伤疤的治愈,忘了这件事,这件事给男孩留下的阴影,可能会跟随他一辈子。
因为这两个施暴者,他们的行为实在是令人气愤。
只见视频里,被打的男孩一直在苦苦哀求,不要打了,不要打了,真的不要打了,给你们一人100元。
但是这两名施暴者,完全不顾男孩的哀求,拿着皮带,不停地对着男孩抽打,抽打的皮带落到男孩的身上,痛遍了全身。
但这两名施暴者这样还不解恨,还要扇他耳光,不停地踢踹他。
视频的画面,让人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男孩的疼痛和无助。
这件事,不能说男孩并无大碍,这件事不能用一句男孩无大碍就了事。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无法想象,男孩心里的伤,该如何去治愈。
遇到这样的施暴者,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这两名施暴者都不能太宽容。
毕竟在男孩被殴打的4分30秒当中,这个男孩的内心是非常的无助的,他当时遭受着施暴者的殴打,身体上的疼痛会让他刻骨铭心。
不管是什么原因,男孩被打的经历,会造成内心的创伤,内心的创伤会让他痛苦一辈子的。
在男孩被打的背后,如果是男孩做错了事情,得罪了这两个施暴者,男孩需要为自己的错承担责任,可以对这两个施暴者进行补偿。施暴者不应该对男孩施暴,来宣泄内心的不满。
如果这个男孩没有做错事情,无缘无故就被这两名施暴者殴打,那么这件事情就不能这么算了。
就算男孩被殴打了,身体上确实并无大碍,这件事也要追究下去,这两个施暴者,对男孩殴打长达4分30秒,这4分30秒就有可能影响男孩的一辈子。
如果这两个施暴者,年龄不大,可能也就只有10来岁。
一旦他们做了这样的事情,没有得到严厉的处罚,他们内心的坏就会得到纵容,就会有下一个受害者出现。
而参与这件事情的,不止施暴两个人,还有人拍视频,这种影响更坏。
他们将视频散播出来,如果没有人对这件事进行严肃处理,那么一旦被别的孩子看到这样的视频,别的孩子就有可能会仿效。
仿效的后果是,认识这个男孩的,以为这个男孩好欺负,就会继续殴打这个男孩,或者是别的孩子跟风殴打比较好欺负的孩子。
一旦形成这种风气,结果就会很严重,一些得不到正确引导的孩子,会疯狂地仿效,那么那些听话的,懂事的孩子,他们的人身安全谁来保障?
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能用一句孩子并无大碍,就忽视了这件事对孩子的影响,更不能忽视这件事对社会的影响。
发生这样的事情,民警立案调查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应该查清楚男孩为什么会被打,要理清他们的纠纷,认定他们的责任,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并且要把结果公布出来,以儆效尤,杜绝这种事情再发生。
只有这样,这种事情才能消失,才能保护到那些需要保护的孩子。
这两名施暴者,不管他们的年龄有没有14周岁,他们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既然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那能不能罚,可能就要看他们的年龄了,如果他们确实不满14周岁,那真的无法行政拘留。
但是这并不等于他们就可以平安无事,他们对男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他们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除此之外,视频拍摄者,他的行为同样让人气愤,正是他的拍摄,才会传播暴力行为,他并不是旁观者,而是共犯。
那么你对这件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大风新闻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