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丈夫唐先生和三姐
胚胎事件
法律告诉你:他办的不是假证,是他自己的刑期。
刑法第258条写得明明白白:
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老公还没跟你离婚,就跟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办婚礼、做试管婴儿,这不叫出轨,叫重婚。
他没领真结婚证,但他伪造了假证,还在医院签胚胎移植同意书,签的是“丈夫”的名字。这本假证,就是他重婚罪的铁证。
刑法第280条接着规定: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结婚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他找人办假证,上面有伪造的民政局公章,这就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他和三儿在医院每签一次字,就是一次使用伪造证件的行为。数罪并罚,他跑不掉。
类似案子早有先例。西宁一个民办高中校长,也是婚内和小21岁女教师办假证做试管,最后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拘役。还有已婚男买假离婚证和别人登记结婚,重婚罪+伪造证件罪,判了一年。
他用假证成全了自己的“爱情”,法律用判决书成全了他的刑期。
最讽刺的是, 他给三儿伪造的结婚证上写着“互相忠诚”,跟你的真证上也写着同样的话。他用假证跟别人忠诚,用真证背叛你。
他以为爱情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法律就坐在法庭上等他。
唐先生名下有很多家公司,调查税务,审计,往来流水,资金脉络清清楚楚,是否经得起审查,哪个老板心里不突突?
钱怎么来的,三姐的茶馆是干什么用的,懂得都懂!
追责医院,怎么让假结婚证过关的?
朱女士,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该起诉起诉,把他送进去,才是对背叛最体面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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