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人味的老登”
这话有坑。若是我自己自嘲,这没有问题,但是,他人若这样说我,或许就触犯了法律。
近期有个名誉侵权纠纷引来热议。一位00后刘姓员工离职后,在朋友圈发文,称前老板是“四十岁的老登”、“一股老人味”。
前老板看到后认为这种说法侵犯了自身名誉权,将其诉之法院。法院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员工小刘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
承办法官提醒,“老登”一旦指向现实中的具体个人,并搭配贬低、嘲讽等语句,单纯网络玩梗就可能转变为刻意人格贬损,存在侵权风险。
说实话,一句“四十岁老登”,一句“一股老人味”,这话我真没有意识到会有名誉侵权的风险。最起码,现实中,有人这样调侃我,那我绝对不会多想的。
老登这本就是网络上的梗。很多时候,我自己也自嘲已经是老登了,甚至老老登了。看着脸上的老年斑,不自觉的感叹,老人味很浓了。
当然,有人要是这么说我,那我是决定不会认为对方在贬损我的人格。我只能感叹,岁月不饶人啊,不会因此而指责对方,更不会起诉的。
本来就是老登嘛,本就就有老人味嘛,还有啥不敢承认的。何必那么虚伪,那么好面子呢。做人大度些、有点格局,岂不美哉。
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感受,也仅仅只是我个人的理念与认知,并不代表其他人会有这样的境界或者说格局。
回到这起官司,这位刘姓员工,她不仅仅只说了这两句,而是有其它的评语。包括,“企图乘机赚她便宜”,“锲而不舍展示魅力”,“故意拖着工资搞心态”,“逼迫辞职”,等等。
关键的是,这样的说法,刘姓员工并没有相应的证据来佐证。
加上这些明显指向性,或者贬损人格的言语,这位刘姓员工涉嫌侵权,或者说侮辱人格,似乎有点道理。
或许都有很多共同的朋友,都是一个地方的人,都是真实现实中的人。刘姓员工这样的说法,明显就是指着前老板鼻子,指名道姓的“侮辱”。
也难怪她前老板很生气,不惜起诉对簿公堂。如此对个人的指责与贬损,的确会让前老板在现实中声誉受损、形象受影响。
当然了,经过法官调解后,刘姓员工在朋友圈公开道歉,也算是承认错误,弥补自己的荒唐,对前老板个人形象与声誉的恢复与澄清。
至于说,老登类的泛指,或者老人味类似吐槽,只要不是具体个人,不是现实中人,纯粹调侃,也不为侵权嫌疑。
而加了很多语言,如这位刘姓员工一样,那就如承办法官所说,涉嫌侵权了。这起官司相比目前流传的竹知了的网络梗,算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
从头到尾只是摇了摇竹知了,让它发出“哇哇”的声音,竟然被平台下架了。据说,“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超出普通网络调侃的范畴”。
超出网络调侃的范畴,如此就有了法务出面,就有了各大平台纷纷下架的做法。用当事者的说法是,截止8月4日晚,共监测到相关网络视频5.6万余条,其中实际发起投诉具体侵权内容为171条,而平台反馈下架144条。
到此,只能佩服强大的法务了。遥遥领先,或者一千万里最好,诸如此类的词语,社会公众早已经“你懂的”了。作为公众人物,作为“伟大”的企业,此类网络梗似乎没有看到有“贬损”的迹象,或者侵权的嫌疑。
此类话语都是该高管在公开场合说的。一般来说,公众顶多理解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而已,不会有任何贬损的意味。
竹知了的梗,公众人物也吧,伟大企业也吧,起码得有格局,要大度些,要玩得起嘛。此类的网络梗,没有必要上纲上线,难道有损企业形象,有损高管声誉了?
正如网友所说的,一起小众梗,结果随着大规模的监测,甚至投诉与下架,反而形成了典型的“史翠删效应”。不但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反而也有了异样的感受。
到头来受害的不是法务团队,不是某个高管,而是这个伟大的企业。毕竟是面对消费者的企业,何必冒着“得罪”消费者的风险,去“撒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