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高一男生小阳晚自习后带病跑步突发心脏骤停,抢救后智力退至婴儿水平、一级精神伤残,终身需护理,家庭自付医疗费超30万。家属质疑校内AED未启用错过黄金4分钟,且学校在流感暴发时仍允许学生深夜带病跑步。校方辩称系自身疾病,AED非强制使用,无因果关系。一审酌定补偿20万,家属不服上诉,二审今日开庭。
全封闭学校对学生安全有更高监护责任,AED不能只配不用。黄金4分钟是心脏骤停抢救关键,学校不仅要配AED,更要让师生会用敢用。民法典“好人法”已为施救者撑腰,校方不能以“非强制”推卸责任。此案应推动完善校园急救规范,明确AED使用要求,加强健康监测,避免悲剧重演。赔偿之外,更要建立能真正守护学生生命的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