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香港食环署一名基层管工,竟然把执法权当成儿戏,无凭无据捏造市民违法事实。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凭空给五位市民开出垃圾违规告票,既无现场违规事实,也未送达罚单通知,导致多名无辜者被法庭追讨罚款,部分人还背上通缉记录,更有当事人在所谓的违法时段,根本就不在香港。
香港针对公众场所乱抛垃圾的处罚标准十分明确,一经票控,涉事人员需缴纳3000港元定额罚款。
罚单信息录入司法系统后,逾期未处理,法庭便会自动启动追缴程序,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下发通缉令,对个人生活、出行都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正常的执法逻辑通俗易懂,必须亲眼看到市民做出违规行为,确认现场事实后,才能依规开单,并且要把纸质告票送到当事人手上。
可罗锐完全摒弃了基本的执法准则,经查证,他的所有违规操作,集中发生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这段时间。
在没有目击任何市民乱扔垃圾、没有任何现场证据的前提下,罗锐先后针对五名普通市民开具了五张违规告票。
更过分的是,他记录的都是当事人再次违规的虚假信息,刻意制造对方屡犯的假象,加重了处罚对应的不良记录。
这些凭空捏造的处罚记录,顺利录入了官方司法系统,但罗锐并未将任何一张告票送达当事人手中。
五位市民自始至终都不清楚自己被认定违法,既没见过罚单,也没收到过缴费提醒,一直被蒙在鼓里。
随着时间推移,未缴纳的罚款持续累积,法庭按照既定流程开展追缴工作,五位无辜市民相继被登记为违规人员,面临3000港元的罚款追缴。
这些长期无人处理的虚假罚单,让事态彻底升级,因为当事人对处罚一无所知,自然无法按时缴费整改,法庭据此对部分人员启动通缉程序。
不少人是后续办理业务、接受核查时,才突然发现自己成了被通缉的对象。
为了自证清白,大家纷纷核对自己的行程、留存各类凭证。
其中有当事人清晰查实,在系统标注的违规时间里,自己身处香港境外,根本不可能在香港街头做出乱扔垃圾的行为。
这起藏在基层执法中的冤案,并没有一直被掩盖,后续食环署在常态化的内部台账核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了多笔异常的垃圾违规罚单记录。
这些记录存在明显漏洞,没有任何现场执法佐证资料,也没有对应的告票送达登记,和常规执法流程完全不符。
核查工作推进后,罗锐虚构违规事实、滥用公职权力的行为被彻底查实,食环署随即将整起案件移交香港廉政公署,进入司法侦办流程。
廉政公署完成全面取证、固定完整证据链后,在8月6日正式起诉罗锐,控告其五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的罪名。
同日上午,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完成首次提堂。控方当庭申请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获得裁判官批准。
法庭当庭作出保释裁定,允许罗锐以1万港元保释外出,同时设置多项约束条件,要求其不得离开香港、不得接触案件相关证人,并且需要按时到警署报到。
目前该案已定档2026年8月27日,在区域法院继续审讯。
时至今日,罗锐刻意捏造违规记录、构陷普通市民的具体动机,官方仍未对外公布,外界无从知晓,他是为了应付工作考核、凑齐执法指标,还是存在其他私人缘由。
但不论背后原因是什么,一线执法人员手握公权力,本应秉公办事、为民服务,反而利用职权肆意抹黑普通民众,制造无妄冤案,这种行为已经彻底突破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
基层执法连着民心,每一次不公正的执法,都会消耗公众对公职体系的信任。
只希望这起案件能得到公正审判,让滥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倒逼相关部门补齐监管漏洞,守住执法公正的底线。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星岛头条2026年8月6日《涉无故票控5名市民乱抛垃圾 41岁食环署管工获准保释 8.27区院提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