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杨丽英,实名举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事实如下:2023年10月19日,鹿泉区土地局委托李村镇人民政府与我签订了《国有土地收储协议》,应付我土地出让金4300万元。土地被政府收储后2025年1月16日公开出让,河北金隅鼎鑫有限公司摘牌并于2025年2月17日全部付清土地款。因鹿泉区政府非法挪用土地出让收入,至今拒不支付我的征地补偿款,鹿泉区区长鲁永飞滥用职权、渎职违法,甚至在收到《仲裁裁定书》后仍不作为,导致我公司负债累累,无法正常经营面临破产,一千多名员工工资得不到解决,生活非常困难。我也因这件事,导致精神压力过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请广大媒体、各级领导、市民关注我,帮我讨回公道! 土地被政府收储,摘牌资金进入财政账户,补偿款却一直无法拨付,该怎么办? 官司虽然胜诉,但补偿款一直拨付不到位,执行陷入僵局。 法院说不能直接查封鹿泉区财政账户,只能执行镇政府,大家觉得这个说法可行吗? 想请教一下各位领导、网友,有没有遇到过同类情况?有没有稳妥可行的处理思路,欢迎评论区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