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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不?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达酒店,但是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

离谱不?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达酒店,但是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自己车里凑活住2晚,谁料男子退房时,酒店竟额外收了一笔150元的“车上过夜费”,理由是客人在酒店车位的私家车里过夜,需要单独缴费。男子几人气得直接报警,结局精彩了!

2026 年 7 月底,重庆王先生带着两位女性朋友自驾前往新疆伊犁游玩,长途赶路之后,一行人深夜抵达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办理入住。正值伊犁旅游黄金旺季,周边酒店民宿全部爆满,前台明确告知,店内只剩下一间大床房。

三人不方便共同入住一间房间,王先生单独办理入住手续,两位女伴打算出门碰碰运气找落脚地,可当时已经凌晨一点,沿街所有住宿全部满房,万般无奈之下,两人决定把车停在酒店院内停车场,蜷缩在车里凑合一晚。

第二天白天,酒店工作人员热心帮他们联系了亲戚经营的酒店,想要解决住宿难题,没想到那边同样房源紧张,当天晚上依旧有一位女士只能继续在车内过夜。

前后算下来,两晚时间里一共有 3 人次在私家车上休息,车辆停放的停车费用,王先生已经按照酒店规定足额缴纳。两位女士全程没有踏入酒店客房,洗漱、饮水、休息全部依靠自带物资,没有消耗酒店水电、布草、保洁等任何住宿配套服务,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就此平稳落幕。

7 月 29 日一行人结束行程准备退房,核对账单的时候,王先生直接愣住,除了正常的客房消费之外,账单上多出一笔 150 元的额外支出,名目标注为车上过夜费。酒店给出的计费标准是单人每晚 50 元,按照三人次核算总价 150 元。

工作人员给出的收费理由十分牵强,一方面表示酒店停车场专供入住客房的客人使用,车辆长时间停放过夜,就算人睡在车上也算占用经营资源;另一方面称酒店规定不允许客人在车内留宿,想要在院内车里休息,就要缴纳对应的管理费用。

王先生当场提出强烈质疑,车辆是自己的,燃油、被褥全部自备,停车费已经正常交付,没有享受酒店一分钱住宿服务,酒店完全没有理由单独收取过夜住宿费。

他要求前台开具正规发票留存维权证据,却被工作人员直接回绝。眼看着沟通完全没有进展,王先生选择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到场协调之后,酒店才不情愿开具发票,还刻意将收费项目备注为车上住宿费,全程没有丝毫协商认错的态度。

为了彻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在报警之后,直接拨打 12315 市场监管投诉热线,把酒店乱立收费项目、事前未明码标价、拒绝开具发票等全部问题进行实名举报。

伊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诉求后迅速上门核查,核对入住记录、停车缴费凭证、收费单据之后直接定性,该笔 150 元车上过夜费没有任何定价备案,属于典型违规乱收费,违背明码标价经营要求与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益。

面对监管部门的整改通知,酒店负责人出面解释,门店开业时间不足一年,事发期间店主外出,店内由临时工作人员代管,在岗员工缺乏服务常识与合规经营意识,私自增设收费项目,属于重大内部管理失误。

负责人主动联系王先生当面致歉,给出最终处理方案,全额退还 150 元违规收取的过夜费用,另外额外补偿 1000 元现金,弥补游客旅途被乱收费破坏的游玩体验。同时酒店宣布开展全员服务与物价法规培训,全面梳理收费项目,杜绝旺季私自加价、增设收费项的问题再次发生。

这件事在社交平台发酵之后,引发大量自驾游客讨论,不少经常床车出游的网友表示,多地景区、酒店停车场都允许车辆过夜,最多收取固定停车费,从来没有见过按照人头收取车内住宿费的操作。

有法律从业者解读,住宿服务的核心是客房硬件配套使用,商家不能将停车场使用权和住宿服务强行捆绑,没有提前公示的收费项目,消费者有权直接拒绝支付。

我认为,新疆依靠优质自然风光吸引海量自驾游客,旅游行业口碑需要所有商家共同维护。旺季客流上涨不能成为随意涨价、巧立名目收费的借口,清晰明码标价、规范服务流程是基础经营底线。

游客遭遇不合理消费时,不要自认吃亏妥协,留存票据、录音、照片等证据,通过报警、市场监管投诉合理维权,既能保障自身权益,也能倒逼旅游市场规范化运营。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