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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箕山镇王榔头行政村·农民起义领袖王宗朋故里,有王宗朋思慕碑 王榔头位于鄄

鄄城县箕山镇王榔头行政村·农民起义领袖王宗朋故里,有王宗朋思慕碑

王榔头位于鄄城县东30华里,距离乡镇驻地8华里,东临高屯,西靠连楼村,北依刘南垓,南连鸭子王,人口1252人,耕地 2100亩。
祖籍原山西平阳府洪洞县人氏,于明洪武年间迁民于河南阳县甘草堌堆,因黄河发大水,梁山一带无法开垦,后迁往范县居住。四世祖搬迁此地创业,建村命名为王榔头,沿用至今。1958年隶属箕山人民公社高屯,1984年隶属箕山乡王榔头行政村。2001年乡镇合并,隶属箕山镇王榔头行政村。
清朝末期,宣统元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各方英雄群起,王榔头村民王宗朋,为了抗税,领导当地农民起义,起义军发展到济宁、巨野、安徽、江苏一带,有力地打击了清王朝统治,最后在清政府打击下失败,被杀害于鄄城。牺牲后四方农民建立古碑,现保护完好,留芳百世。
王宗朋思慕碑: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箕山镇王榔头庄村东,南邻东西公路,碑向正南。
王宗朋(1849-1906)王榔头庄人,字兰居,清末处士。一生务农,少习武术,秉性刚直,行侠好义,乐于扶困济危,深受乡亲爱戴。先成立“红沙会”,被推举为会总。后又与郓城、嘉祥等县“长枪会”、“大刀会”联合,成立了“督总会”,复被推为“督老总”。会员达四千余众。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生于濮州王榔头庄,因领导农民反抗苛捐杂税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被曹州知府王庚廷诱至王堌堆(今鄄城)北门外杀害,终年五十八岁。
宣统元年(1909年),为纪念他殉难三周年,濮州、济宁、东平、嘉祥、寿张等州、县、里群众于王榔头庄东200米处为其立思慕碑一栋。为避免官府加害,撰文者,立碑者具都没有留下姓名。
碑文内容
尝闻之《易》曰:“立人之道,曰仁和义。”存乎人者,孰无仁义之心哉!第当今之时,求其以仁存心,以义制事者,民鲜能久矣。
不意濮州东鄙,适有兰居王先生大人者,悲天命,悯人穷,兴利除害,纵无博施济众之量,亦有立必俱立之欲。
能进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而且见义必为,无所畏葸,尽心竭力,不避艰险。
是故“生,亦我所欲,而所欲有甚于生者;死,亦我所恶,而所恶有甚于死者,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则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卓哉,先生,其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亦有仁义而已矣。人之云亡,遐迩感泣,公议立石,以昭来许。
事遂,嘱予为文,予言不尽意,复作七律以赞之。
诗曰:濮水钟灵人杰盛,翘然特出王先生。懿行直并山河寿,亮节还争日月明。室拟芝兰伤绝迹,音如金玉嗟无声。幸而闾里知公论,没世不忘显著名。
碑为青石质,高2米,宽0.8米,厚0.23米。外覆盖悬山顶石质碑楼,碑楼横批“流芳百世”四字,两侧对联刻“杀身成仁非志士谁能若是,舍身取义大丈夫不过如斯”。碑阳正中竖刻“皇清处士王先生讳宗朋字兰居众州县思慕碑”,上款刻颂词,7行,共275字。下款刻立碑三州、五县、四十二里名称。碑末行行书阴刻“宣统元年岁次乙西阳月上浣之吉”。该碑对石刻艺术及地方历史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石刻整形态体保存较好,现建有红砖碑楼。
1982年7月王宗朋思慕碑被鄄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10月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鄄城县文物普查队重点复查了王宗朋思慕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