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有趣的溪流ds”先生对柳传志的“审判”
网上有位“有趣的溪流ds”老先生,对柳传志先生做了一番“客观评价”——用词之严厉,定性之果断,简直如包公升堂、判官落笔。读罢不禁感慨:老先生这哪里是评论,分明是在写判决书。然而判决之前,总该听听被告的陈述,看看卷宗的全文,可老先生的“审判”,似乎只看了几页网络小报便匆匆落笔了。
先说说老先生这套结论的思想源头。细看其措辞——“8万平方米国拨科研用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搞房地产出租赚快钱”——这些指控几乎一字不差地来自2021年前后司马南等人对联想的一系列视频质疑。老先生想必是看了这些视频,便如获至宝,将别人的质疑直接当成了事实,将网络大V的指控直接当成了定论。这种“拿来主义”式的思考,最大的问题在于:把未经证实的指控当成了既成事实,把一面之词当成了全部真相。
那么,这些指控的事实基础如何?关于8万平方米土地的争议,网络上的说法是:2000年中科院将计算所所在地的8万平方米“国拨地”划给联想建科技园,柳传志等人将其改为商业地产开发。然而,这个叙述省略了一个关键信息:这一决策是中科院层面的安排,而非柳传志的个人行为。1998年中科院正式发文,确定由联想接管计算所的8万平方米国拨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将中科院的组织决定说成柳传志个人“擅自改变”“先斩后奏”,这要么是对历史事实的严重误读,要么是刻意为之的简化。
再来看老先生的核心逻辑——“功归功,罪归罪,功不能抵罪”。这话听起来大义凛然,但问题在于:你认定的“罪”,真的成立吗?
柳传志1984年以40岁之龄,带领10名科研人员在中科院计算所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传达室起步,将联想从国有民营小企业打造成全球PC巨头。2004年主导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柳传志“改革先锋”称号,评价他为“改革开放第一代科技创业者和企业家的优秀代表”。这些是党和国家对他历史贡献的正式肯定。老先生用几句网络流言就想推翻这一切,未免把历史想得太简单了。
老先生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个典型特征:将复杂的国企改革历史简化为“好人坏人”的二元叙事。20世纪90年代的国企改制,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产权关系模糊、制度不完善是普遍现象。柳传志推动的联想股份制改造,1994年提出的方案曾遭到财政部和国资局否决,2009年股权转让由中科院作为国有大股东主导。这些复杂的历史过程,岂是一句“鲸吞国有资产”就能概括的?
老先生说柳传志“在其位不谋其职”“无格局、无担当、无诚信”——可一个“无格局”的人,如何能从传达室起步打造出世界级企业?一个“无担当”的人,如何在联想亏损时以65岁高龄复出力挽狂澜?一个“无诚信”的人,又如何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改革先锋”称号?
说到底,老先生的问题不在于立场,而在于方法。他把网络上的质疑当成了事实,把复杂的历史当成了故事,把需要专业判断的经济问题当成了道德审判。这种思考方式,在今天的互联网上并不罕见——情绪先行、事实后补,甚至事实不补。
给老先生一点善意的建议:下次评判一个人之前,不妨多花点时间看看正反两面的材料,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柳传志有功也有过,有赞誉也有争议,这本是正常的历史人物的面貌。但把争议直接坐实为罪行,把复杂问题简化为道德指控,这不是“客观评价”,这是“有罪推定”。
批评一个人,至少要先搞清楚事实;评价一段历史,至少要先读懂上下文。 否则,再义正词严的“审判”,也不过是情绪的宣泄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