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清代,宁夏区域为宁夏府,隶属于甘肃省,清代甘肃省辖区辽阔,包含今甘肃全境、宁夏全域、青海东部河湟谷地(西宁府);青海湖以西、以南游牧牧区归西宁办事大臣(理藩院藩部体系),独立管辖,不属于甘肃。
清初沿袭明代宁夏卫所体制,雍正二年(1724)正式裁卫设宁夏府,纳入甘肃省府县行政体系;宁夏府始终为甘肃下辖政区;
民国初年依旧归甘肃;1928年设立宁夏省,脱离甘肃;后续历经建制调整,195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陕甘总督:西北最高军政长官,统辖甘肃全省;甘肃布政使司(省城兰州):一省民政、财赋;宁夏道:道台驻宁夏府城(今银川),监察宁夏府,介于省、府之间。宁夏府(治所:今银川)
雍正二年(1724)改宁夏卫设立,知府主民政、司法、赋税。辖区建制历经调整,清末稳定建制:1厅、1州、4县
宁夏县(附郭,府城东)
宁朔县(附郭,府城西)
平罗县
中卫县
灵州(散州,今灵武一带)
宁灵厅(同治十一年1872年增设,治金积堡,今吴忠)雍正年间增设新渠县、宝丰县;乾隆三年宁夏大地震后裁撤,并入平罗县。
宁夏地处北疆边防,实行民政文官+驻防八旗+绿营武将二元治理:
宁夏将军(从一品驻防八旗最高长官)
驻扎新满城,统辖甘肃八旗驻军,掌管旗人事务、边防战备;民政事务无权干预,与陕甘总督、宁夏知府分治。
宁夏副都统、宁夏总兵(绿营):负责地方治安、边防。
简单区分:知府管汉民民政;宁夏将军管八旗驻防;绿营总兵掌军队治安。
四、容易混淆的地理边界说明
宁夏府 ≠ 现代宁夏全境
清代宁夏府主要管辖宁夏平原引黄灌区(北部);今天宁夏南部固原一带,清代属于平凉府、固原直隶州,不属于宁夏府。
青海区域区分(参考文档信息)
西宁府(湟水谷地:西宁、海东):隶属甘肃省;
青海湖西南藏族、蒙古族游牧地:西宁办事大臣管辖(藩部),不归甘肃,不设府县,由理藩院管理。
清初沿用明代宁夏卫所制度,设立宁夏巡抚;康熙四年(1665)裁宁夏巡抚,辖区并入甘肃。雍正大规模“裁卫改府、设立州县”,终结军政合一的卫所体制,建立常态化府县文官行政体系。
1913年,废除宁夏府,改为朔方道(宁夏道),仍然隶属甘肃;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析出甘肃宁夏道,设立宁夏省;
1954年宁夏省撤销,重归甘肃;195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