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88岁阿婆花127万积蓄给孙子买房,亲儿子控诉孙子不给奶奶养老,前儿媳直言:“她有两个儿子,轮不到孙子!”
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出生就被教导“百善孝为先”,然而福州区却发生了令人唏嘘的一幕——八旬老人无人赡养,亲生父子对簿公堂!
福州八旬老人陈阿婆,2020年时变卖自己的房子,拿到了150万元的房款。出于对孙子的疼爱,她她拿出127万给孙子小强全款买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孙子的名字,但是房子里住的是陈阿婆本人和他的儿子阿建,因为儿子儿媳已离婚,孙子则跟妈妈一起住。
转折发生在一次意外,2025年陈阿婆摔倒了,失去了自理的能力,需要人全天看护。儿子阿建提出应当由小强承担起这个责任,理由是奶奶为孙子买房了。
孙子自然不会接受这一提议,因为自己从未住过房子,而且父母离婚后也从未承担过养育自己的责任。对此,前儿媳站了出来,她表明:“她有两个儿子,还轮不到孙子尽孝!”
关于奶奶到底该由儿子赡养,还是孙子赡养的问题,双方都不愿意退让,最终闹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那么祖孙之间有赡养义务吗?《民法典》中提及三点:
1、奶奶无子女或子女离世,或子女无失区赡养能力
2、孙子有经济能力
3、奶奶生活困难,难以为继
从以上三点来看,孙子小强是可以拒绝赡养奶奶的。因为,孙子刚刚毕业,经济无法完全独立;而且奶奶自己有退休金,一个月6000多块钱;最后,奶奶有两个儿子,正如前妻所言“轮不到孙子赡养。”
或许在法律面前,孙子小强无需对奶奶尽到养老的义务,但是在人情面前他们还是心软了。
前妻表示,奶奶赠予孩子房产是出于爱,为此愿意让孩子赡养老人,前提是钱款必须直接与奶奶对接,不能经过前夫阿建。
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