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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不?8月5日光明网报道,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了酒店,但只剩一间房了

离谱不?8月5日光明网报道,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了酒店,但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自己车里凑活住2晚,谁料男子退房时,酒店竟额外收了一笔150元的“车上过夜费”,理由是客人在酒店车位的私家车里过夜,需要单独缴费。男子几人气得直接报警,结局精彩了!


七八月正是新疆最热闹的时候,伊犁、赛里木湖一带迎来大批自驾游客,住宿也常常一房难求。


7月底,重庆游客王先生和两名女性朋友开车来到新疆,本来一路行程都很顺利,却在伊宁市一家酒店遇到了一笔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收费。


三人在车里临时睡了两晚,退房时竟被要求支付150元“车上过夜费”。


7月27日深夜,王先生一行赶到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三个人连续开了很长时间的车,到店时已经十分疲惫,只想尽快安顿下来。


前台查询后告诉他们,旅游旺季客房紧张,酒店只剩最后一间大床房,无法同时安排三个人入住。


他们没有马上办理手续,而是开车到周边继续寻找住宿,民宿、小旅馆和其他酒店问了一圈,折腾到凌晨一点,得到的答复几乎都是“满房”。


夜里温度不高,两名女生也不可能一直在外面等,商量之后,她们决定暂时留在私家车内休息,由王先生入住酒店仅剩的房间。


第二天,酒店管理人员曾帮忙联系其他住处,但对方同样没有空房,无奈之下,其中一名女生又在车里睡了一晚。


两天算下来,共有三人次在车内过夜,车辆始终停放在酒店停车区域,相关停车费用也已经正常支付。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两名女生没有进入客房,也没有使用床铺、被褥和洗漱用品,更谈不上占用额外的住宿资源。


她们只是在自己的车里临时凑合,几个人一直以为,退房时结清客房和停车费用就可以离开。


谁也没料到,账单上会突然冒出一个此前从未听说过的收费项目。


7月29日上午,王先生到前台退房,发现消费单上多了一笔150元费用,酒店将其标注为“车上过夜费”,收费标准是每人每晚50元。


工作人员解释称,人员在酒店院内的车辆中留宿,占用了场地,也增加了安保和管理负担,因此需要另外收费。


这样的解释没有让王先生接受,他认为,车是自己的,停车费也已经缴纳,同行人员没有住进酒店房间,仅仅在车内睡觉,不应再按照“住宿”收取费用。


王先生随后要求酒店为这150元开具正规票据,前台起初没有同意,并表示必须先结清费用,才能完成退房手续。


双方沟通陷入僵局后,王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协调,酒店后来开出了一张票据,收费名称仍然写着“车上住宿费”,但没有当场退款。


王先生没有就此作罢,又拨打12315进行投诉,将账单和事情经过反映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监管人员接到投诉后赶到酒店核查,调查结果显示,酒店没有在大堂、停车区域或其他醒目位置公示这项费用,工作人员在入住前也没有告知游客,直到退房结算时才临时提出收费。


由于车内人员并未使用客房及相应住宿服务,这笔费用最终被认定为不合理收费。


酒店负责人随后出面解释,门店营业时间还不到一年,事发时负责人不在店内,日常事务由临时管理人员负责,这次收费属于内部管理不规范,并非酒店长期执行的统一制度。


负责人向王先生一行道歉,并与三人协商解决办法。


最终,酒店退还了150元“车上过夜费”,另行补偿1000元,酒店方面还表示,将重新培训工作人员,完善内部收费和管理流程,并在停车区域增加提示,明确车辆停放以及人员在车内留宿的相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消息传到网上后,不少人对这项收费提出质疑,也有人认为,游客长期在停车场车辆内留宿,确实可能增加巡查和安全管理压力,但即便酒店有这方面的顾虑,也应当提前告知并公开规则,而不是等到退房时才追加一笔费用。


在我看来,这起纠纷真正的争议并不在150元本身,而在收费规则是否透明。


游客在外遇到临时加价或不明收费时,保留账单、付款记录和沟通内容,及时通过报警、12315等渠道处理,往往比现场反复争吵更有效。


对于旅游经营者来说,收费可以有标准,管理也可以有要求,但这些都应该提前说清楚。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