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汝州市金榜中等专业学校,校内学生餐厅和校园超市,被举报实际控制人并非工商登记的经营者,而是一名公职人员,赵某某。举报人是该校投资方栗红强,同时也是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工学校校长。
举报人向汝州市相关部门递交实名材料,同时向媒体提供线索,称赵某某以代持方式掌控餐厅和超市,工商执照登记的是他人,但实际投资、人事安排、日常管理、利润分红均由赵某某主导,涉嫌违反公职人员禁止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纪律规定。
根据网络消息,两人存在经营矛盾,双方此前因设备拆卸产生纠纷并出过治安警情,此次是栗红强是在利益冲突之下发起的举报。
记者电话采访赵某某本人,他否认自己投资当老板,称只是“给朋友帮忙打理”,并称“给谁帮忙那是我的自由”,对代持、分红等指控未逐条反驳,表示一切以纪委调查为准,甚至说“法院见”。
目前,学校方面未公开回应承包合同和实际经营方信息,目前餐厅超市正常营业,赵某某暂未停职。
相关部门目前正在核查资金流水、出资记录、利润去向等关键证据。
这件事让我最奇怪的不是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本身,而是学校为什么会把食堂和超市交给一个外人来经营。
我们都知道,封闭式民办中专的餐厅和超市几乎是垄断性盈利项目,现金流稳定、收益可观,对投资方来说是一块肥肉。
正常情况下,学校投资人一定会想方设法掌控在自己手里。可现实是,赵某某作为一个外部公职人员,竟然能拿下这两个核心项目。
所以,我推断,在前期,这个公职人员一定对学校和投资人提供了某种“巨大帮助”,可能是资源、人脉或其他便利,学校才愿意把这块肥肉让出去。
现在举报人栗红强敢掀桌子、敢鱼死网破,说明双方已经彻底闹翻了,赵某某不能再给学校和投资人提供任何价值,甚至是触动到了根本利益。
不过我的立场很明确,不管出于什么动机举报,赵某某如果查实是实际控制人、参与经营分红,就违反了公职人员纪律。
说到底,这不是私人恩怨的问题,是公职身份和营利活动之间的红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