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这个新闻出来之后,让大家开始思索婚姻法到底能否有效保护原配及婚生子女的权益,在浩浩荡荡的舆论讨论中,也让大家窥见人性中的丑陋。朱女士24岁嫁给他,到2017年36岁辞职在家带娃也是工作了12年,和他一起为了家庭奋斗过12年的,到2019年确诊癌症她们的婚姻已经持续了14年,十几年的夫妻,后面几年她拖着病体管着孩子顾好家庭难道男方养家不是天经地义么?结果,在男方及其身边人眼里她和女儿恐怕就是两个拖油瓶,男方给了朱女士治病的钱,给了她们娘俩生活费仿佛就是给了天大的恩赐。还有一些围观者的言论:有一开始就贬低原配作为全职主妇毫无价值争取不到财产的律师;有高喊着要尊重破坏别人家庭伪造结婚证做试管还未成功移植怀孕的小三的生育权的;有故意把其他案例中出轨女性伤害男性的案例拿来混为一谈的;有叫嚷着破事不该发出来占据自己视线的;有骂原配不该辞职做全职主妇的;有对男方行为表示理解的,有钱了就可以养小三,只要出了生活费给原配就行。
总结就是一条:全职主妇在他(她)们眼里没有丝毫价值,全职主妇就是靠丈夫养的吸血虫,可是一个正常的家庭里爸爸对于子女也有抚养教育义务的,不是给点生活费她就能自己长大,一个正常的家庭里丈夫也应该爱护妻子,分担家务,这些全都转嫁给全职妈妈,那么他挣钱养家不是他的义务么?怎么到了一些人嘴里就成了施舍一样呢?
结婚时作出的承诺是无论生老病死都会相互扶持,婚姻自领了那张证开始无论是法律还是伦理层面
当然,也有很多三观正的网友给原配出招,声援原配。那些说原配不该将家务事爆上网络的,可想过一个得过癌症靠着丈夫给生活费的妈妈如果不闹大,一个人抗争真的不会被男方吃得渣都不剩么?
另外,任何人过不下去了就好聚好散,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了,离婚之后你愿意找几个女朋友都没人管你。一对单身男女想生几个生几个也没人管你,想不结婚生子还是结婚生子也都没有人管你,但你们万万不该在别人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存续期间随心所欲。
无论多少诋毁原配女方的言论出现,都不能掩盖男方婚外胚胎存在过的事实,更不能掩盖他在婚姻存续期间背叛婚姻背叛家庭背叛配偶,和小三一起有目的故意侵犯原配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原配身心健康的客观事实。
最后,我曾听一个很有智慧的长者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无论男方多忙,都一定要让他参与到孩子的养育中来,该他尽的一些责任千万不要代劳,否则将来爸爸和孩子之间感情淡薄,不利于亲子关系,也不利于家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