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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新疆伊宁,游客深夜找不到酒店,两名女生第一晚只能挤在私家车里凑合一晚,

太离谱了!新疆伊宁,游客深夜找不到酒店,两名女生第一晚只能挤在私家车里凑合一晚,第二天房间依旧不够,还有一人继续在车上过夜。离开结账时酒店开出一笔车上住宿费,按一人一晚50元计费,总共收了150元。

看到这条新闻,我第一反应是:酒店是不是对“住宿”有什么误解?

根据羊城晚报、光明网等多家媒体的报道,7月27日晚11点10分,重庆的王先生一行三人抵达伊美臻选酒店,酒店只剩一间300元的大床房,王先生住了进去。等他们吃完饭回来已是凌晨1点,周边酒店民宿全部爆满,两位女士只能在私家车里凑合一夜。

新疆山区昼夜温差很大,夜里待在密闭车内休息,本身就十分煎熬。

找不到其他住处,也是游客万般无奈之下才做出的选择。

第二天一早,酒店一名管理人员把王先生一行介绍到自家亲戚开的酒店,结果那边房间还是不够,又一位女士继续睡在车上。两晚下来,三个人次在车上过夜。

7月29日退房,账单上凭空多出150元“车上过夜费”。

王先生当场就懵了:“车是我们的,油是我们的,停车费我们也交了,怎么睡自己车里还要收钱?”要求开发票被拒,报警后酒店才勉强开了,备注栏写着“车上住宿费”。

活了50多年,这种事情还是头一次遇到

8月4日记者致电伊美臻选酒店,工作人员说出于安全考量酒店不允许客人在车内过夜。可既然不允许,当时为什么不及时上前劝阻、帮忙想想办法?等人熬过两晚之后,再拿“不允许”当成收费的理由,这套逻辑实在说不通。

记者追问“车上过夜费”时,工作人员说“并不知情”,称具体事务由当时的看管人员负责。收了钱之后就推说不清楚情况,难免让人心生疑惑。

所幸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确认此事属实,监管工作人员也坦言,从业多年很少碰到这样的收费纠纷,这笔收费确实不合理,哪怕只有一位客人办理入住,同行游客也应当得到基本的善待。最终酒店全额退款,还赔了1000元。酒店负责人道歉,说是开业不到一年、管理经验不足。

一句管理经验不足,很难把整件事解释清楚。凭空自创收费项目,本身就不合经营常理。

《价格法》第十三条写得明明白白,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这家酒店既没公示“车上过夜费”,也没提前告知,离店时才临时加价——这是典型的违规操作。住宿费对应的是客房、是床位、是配套服务。

游客没进房间、没用一张床单,自然谈不上产生住宿消费。

就算酒店担心游客留在车内过夜存在安全隐患,可以提前告知风险、善意劝导,或者公示停车场单独停车收费标准,唯独不能事后自创“住宿费”名目收钱,停车费用和住宿收费,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伊宁旅游旺季一房难求是事实。但这不能成为酒店乱收费的借口。越是供不应求,越考验商家的底线。

庆幸的是监管没有和稀泥。第一时间督办、要求妥善处置。这说明规矩还在,乱来的人终究要低头。

再说个背景,2025年4月,伊宁市就发布了《旅游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杜绝“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2026年4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又发布了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官方三令五申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不是王先生报警、投诉、找媒体,这笔钱会不会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收了?还有多少游客遇到类似莫名收费,因为嫌维权麻烦选择忍气吞声?

酒店退了150元,赔了1000元,道了歉。但这件事留下的问号没消失:一个敢收“车上过夜费”的酒店,管理到底有多混乱?一个连发票一开始都不愿开具的商家,平时服务能不能做到规范到位?

这里也顺便提醒出门自驾旅游的朋友,遇到陌生收费名目不要立刻付款,先问清收费依据,保留聊天记录、票据、视频证据,一旦碰到不合理收费,可以拨打12315及时反馈维权。

旅游旺季还长着呢。伊宁风光很美,每年都吸引大批自驾游客远道而来,千万别让个别不当经营行为,影响大家对当地旅游的整体印象。


信息来源:光明网、羊城晚报媒体报道。事件已经协商处置完毕,文中观点仅为个人分析。

伊宁县自驾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