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狗主人鲁某丢狗后四处寻找无果,心急之下在短视频平台公开悬赏一万元寻狗。
市民黄某捡到狗狗,对照信息确认无误后细心照料,主动把宠物完好送回。可狗狗刚找回,鲁某就反悔了,以没有稳定收入、经济拮据为由,只愿意支付1000酬劳,双方谈不拢只能对簿公堂。
依据《民法典》规定,公开发布的悬赏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黄某付出了找狗、喂养、接送的时间精力,索要报酬合情合理,失主不能单方面撕毁约定。法官兼顾法理和鲁某的实际经济情况耐心调解,最终敲定3880的酬劳方案,这样的处理兼顾两方难处,十分公允。
网友对此看法不一:有人批评失主失信,也有人体谅他的经济压力。在我看来,拾金不昧是高尚品德,但兑现悬赏是契约义务,不能拿道德绑架帮忙的普通人。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个醒:发布寻物悬赏别被焦虑冲昏头脑,酬金金额要量力而行;捡到物品要保存好悬赏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危难之时许下的承诺,不能事办成了就翻脸不认人,守住诚信,遇事好好协商,才是稳妥的处事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