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特别提醒朱女士:现在要特别防备,如自己不幸因病离世,其财产可能会流入小三口袋。
这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大家都知道,朱女士患上了肺癌,在2019年做过手术控制住了,但是在2022年又做了两次手术,一共做了四次手术。
一个病中妻子的每一步,都在跟时间赛跑。而让她最不安的,不是身体,是身后那笔还没着落的账。
2019年确诊肺癌,之后几年里先后经历了四次手术,至今仍在服药和定期复查阶段。对于一个需要长期治疗的重病患者来说,最怕的不是生病本身,是万一自己撑不住了,这辈子攒下的东西会落到谁手里。朱女士的担忧不是多余的——她和丈夫共同打拼二十一年的家业,如今丈夫声称“没有可供分割的财产”,而第三者已经被丈夫家人“认可”,甚至那枚用假证换来的胚胎还冻在医院里,等待一个“合法”的移植窗口。
她在法律上不是没有屏障。《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之间的法定扶养义务不以感情好坏为转移,也不因一方提起离婚而终止。
也就是说,只要婚姻关系还在,丈夫就必须承担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责任。即便他起诉离婚,只要朱女士不同意,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更关键的是,她作为合法配偶,依法享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和保全权——他名下的工资、房产、股权、存款、理财,都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彻底查清是否存在隐匿或转移,还能同步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冻结查封相关资产。
但如果她走了,这笔账就不好算了。一旦婚姻关系因一方去世而自然终止,丈夫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将依法继承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
到那时候,她苦撑的这口气,想守护的东西,可能就真的落入了她最不想给的人手里。更让人心寒的是,丈夫的离婚起诉书里,在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抚养费、探望权、离婚损害赔偿等选项上全部勾了“无”,声称没有可供分割的财产。一个白手起家、拥有公司股份和名下房产的人,在法庭上把自己写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所以律师提醒她,必须提前做好身后事的法律安排——立下有效遗嘱,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法律自动将一切流向她最不想给的那个人。
朱女士自己不打算被动等待。她已经向法院申请调查丈夫名下关联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账户流水,不仅要分割婚内经营所得,还要追回他私下赠与第三者的财产。
这场官司已经不只是一桩婚姻纠纷了——它正在被无数同样在婚姻中被边缘化、被隐匿财产的人注视着。她曾在采访里说,就算这场官司输了,也会继续上诉。一个在病中被背叛的人,选择用法律替自己守住那道门,不让背叛者成为最后的赢家。8月11日离婚案开庭在即,那枚冻在医院的胚胎还在等着被处置,而朱女士需要的,不只是法院的一纸判决,更是那道谁也绕不开的门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