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打响了第一枪,全国教师为此欢欣鼓舞,家长也鼓掌赞成。
日前,广西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孩子周末放假离校期间,家长是孩子安全第一监护人!这条法规第一次用法律条文清晰切割家校安全责任。
7月30日当天直接实施,没有任何缓冲,以地方性法规明确权责边界:
1. 在校期间:学校必须完成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隐患排查、特殊情况家校联络,履行校内管理义务;
2. 放假、离校、课余校外时段:家长是孩子安全第一法定监护人。
如果孩子假期在外溺水、发生意外,只要学校已经完成课前安全教育、放假前安全提醒等法定工作,事故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学校、班主任无责,不能无限追责老师。
现在基层教师除了上课、备课、批改作业,大量精力被安全留痕工作挤占:
1)每周反复开安全班会,拍照、录视频、上交台账存档;
2)班级群每天重复发送防溺水、交通等安全通知,强制家长回复“收到”;
3)需要手写各类安全排查文案、更换警示标语,填写无数报表;
4)不少地区硬性安排老师假期巡河滩、池塘,防止学生下水;
5)一旦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即便事发在放假野外,班主任、学校也要连带问责,责任全部下压到一线老师身上。
过度的安全提醒已经出现负面效果
1. 每天反复群发通知,家长早已审美疲劳,大多随手回复收到,根本不会仔细阅读,起不到真正警示作用;
2. 长期全部事情让学校兜底,很多家长默认:孩子安全是老师的事。
孩子放假外出私自玩水出事,家长第一反应追责学校和班主任,忽略自身监护义务,老师常常无端承受舆论、处分压力。
安全是家校共同的大事,但责任不能无限转移。广西这次清晰划清责任边界:学校负责在校安全教育,家长扛起校外监护职责。既减轻了老师身上不必要的负担,也倒逼家长履行看管义务。
期待更多地区跟进落实,让老师们回归讲台,专心教书育人!大家支持这种清晰的责任划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