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都往月球南极跑,美媒提出灵魂拷问:月球上的土地权益怎么分?
中美都在加速推进登月计划,但《华尔街日报》最近抛出了一个比"谁先踏上月球"更棘手的难题——月球上的土地产权和开发权益,到底怎么分?
这次登月跟半个世纪前完全不同。当年的竞赛是"比谁先插旗"的荣誉之争,如今的核心是实实在在的资源争夺——焦点就是月球南极的沙克尔顿陨石坑。
这座直径21公里的环形山,坑沿常年有光照,坑底永久黑暗,被认为蕴藏着大量水冰。水冰可以分解成饮用水和氧气,还能提炼出液氢作火箭燃料,是月球长期驻留的核心资源。整个月球上具备商业开采价值的水冰点不超过30个。 按照计划,中国的嫦娥七号即将前往探测,美国的蓝色起源公司也几乎在同一时间瞄准同一地点。
开采一旦启动,现实矛盾立刻浮现: A公司的钻探设备先落地,B公司的月球车压断了A的电缆,算不算"有害干扰"?一方用工程机械把月壤堆到另一方的气闸舱门口,算不算事实占地?这些看似琐碎的问题,背后是全球航天规则的巨大空白。
目前最权威的《外层空间条约》只规定了两条:第一,任何国家不能宣称月球归自己所有;第二,月球只能用于和平目的。 但"能不能占地开采""怎么划定作业区""纠纷谁来仲裁",一个字都没提。
《华尔街日报》提出了一个方案:借鉴19世纪美国西部淘金热时的"先占先得+持续改良"规则——谁先落地、持续运营,谁就拥有活跃作业区的优先权。 但问题在于,这本质上是把美国国内法搬到月球上,其他大国凭什么认?
也有学者提议参考公海模式——各国可以捕捞资源,但不能宣称主权。但月球开发跟捕鱼完全不同,要开采水冰和氦-3,必须长期圈定区域、建设基地,这本身就是事实占领。
目前唯一专门规范月球资源开发的《月球协定》,中美两国都没有签署,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美国搞了个《阿尔忒弥斯协定》拉拢盟友建小圈子,中俄没加入。也就是说,全球至今没有一部被主要航天大国共同认可的法律,能规范月球上的"圈地"行为。
规则缺失的最大风险是秩序失控。 月球距离地球38万公里,地面执法机构根本无法及时介入。企业之间哪怕只用工程机械和作业工具,也可能爆发激烈对抗。
与其等到冲突失控、被迫谈判,不如提前由中美两个最具备月球开发能力的国家共同搭建一套治理框架。对月球这片人类公地来说,大国之间先达成共识,才是真正可行的解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