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聊航母也能出事?军迷拿密件换钱,求职者为56837元偷拍军港。
两个人的身份没有多神秘,境外人员接近他们的方式,也没有电影里那些复杂桥段。
鲁某平时喜欢军事内容,经常收藏、转发涉军文章,还会在军事爱好者聊天室里发言。
一名自称“记者”的金某盯上了他。
金某没有上来就索要军事文件,而是陪着鲁某聊“两会”时政、国产航母等热门话题。鲁某整理自己搜集的资料,发布相关内容,后来又拿出内部密件佐证,以此换取报酬。
这一步迈出去,性质已经变了。
法院审理认定,鲁某发布的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等涉密信息,已经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司法机关最终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公开材料没有公布鲁某的具体职业、刑期和密件数量。这起案件能够确认的重点,不是他有多高的职位,而是境外人员通过军事兴趣找到目标,再用话题和报酬把人一步步往涉密信息上引。
林某某走进去的,则是另一条路。
2012年8月,他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一名叫“丹”的境外人员联系了他,用报酬吸引他参加所谓市场调查、项目调查。
任务很快落到了厦门某军事码头。
从2012年11月13日起,林某某多次前往码头周边。他观察码头内外布局,记录工程建设进展和军舰停泊动态,再把看到的内容整理后发给“丹”。
一个月后,他又到了军港附近。
2012年12月16日,林某某用手机拍摄修建项目和船只,观察外围建筑结构,还在一座大桥上拍摄军舰。
他回家后没有停手。
林某某把军用码头内部和周边位置画成布局图,再把图纸和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丹”。有关部门鉴定后确认,这张布局图属于机密级军事秘密。
2013年9月,他又整理了40多条军港观测记录。
这些记录同样被鉴定为机密级军事秘密。他拍摄的部分部队门岗、军用码头和军用舰船照片,则涉及秘密级军事秘密。
截至案发,林某某一共收取56837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整起案件里,林某某使用的工具很普通。
一部手机,几张图纸,一个电子邮箱。
可他不是偶然经过军港拍下一张照片。他连续前往同一地点,把时间、位置、码头布局、工程变化和军舰停泊动态放在一起,再持续交给境外人员。
单看一张照片,信息可能有限。
照片有了固定地点,有了拍摄时间,再配上军舰停泊规律、码头施工进度和手绘布局图,境外人员拿到的就不再是普通风景。
这也是两起案件放在一起最需要警惕的地方。
鲁某从兴趣聊天开始,林某某从网上求职开始。境外人员没有公开身份,也没有一开始就把“窃取军事秘密”写进任务要求。
对方先用记者、调查员或者雇主的身份建立联系,再用稿费、调查费和兼职报酬推动任务。等当事人习惯了拿钱交材料,任务才逐渐指向内部文件、军事设施和军舰动态。
有人觉得,自己站在公共道路上拍照,应该不算什么。
林某某也是在军事码头周边观察,可他持续记录、整理和传送相关信息后,部分材料被鉴定为秘密级、机密级军事秘密。
地点是否公开,不等于信息可以随意收集。
手机是否普通,也不能改变材料的涉密性质。
这两起案件此前已经公开,近日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它们没有所谓高级干部潜伏机关的传奇情节,只有两个普通人在聊天和求职中被境外人员找到。
一个把军事兴趣变成了换钱的工具。
一个为了56837元,多次跑到军港附近观察、拍照、画图。
境外人员拿到材料后,可以换一个账号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林某某失去的五年自由,却只能由他自己一天一天承担。
